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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参与自贸区建设方案-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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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28 日 信托行业参与上海自贸区建设方案 导读: 9 月 29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 成立,并于 10 月 1 日正式运营。上海自贸区建设,是中 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将为中国贸易便 利化和金融自由化提供重要契机,也为包括信托公司在内 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重大展业机遇。 本文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 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其他调研信息为基础,对信托 公司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方式及重点发展业务类型进行了 深入研究,提出了初步方案,供参考。 创新研究部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35 层 邮编:200120 传真:(021 邮箱:lizd@ 1 信托行业参与上海自贸区建设方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为总体方 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于 9 月 27 日公布。方案提出在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为自贸区)落实金融、航运、商贸、 专业服务、文化和社会六大服务领域的开放政策。9 月 29 日,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0 月 1 日正式运营。 上海自贸区建设,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将为中国贸易便利化和金融自由化提供重要契机,也为包括信托公司 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重大展业机遇。 本文以总体方案、《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银监会 40 号文”),以及 其他调研信息为基础,提出信托公司参与自贸区建设的初步方案,供 参考。 一、在自贸区设立机构,建立业务“据点” 由于自贸区金融和税收政策主要惠及区内注册企业,国内信托公 司全面参与区内投融资市场,必须以注册分支机构等方式建立“据 点”。但是,目前自贸区政策中尚不支持信托公司直接设立机构。 在“自贸区总体方案”及其“扩大开放举措”所列举全部六大类 18 项允许设立的机构中,有4 项为金融或投资机构,主要范围是“外 商独资银行、中方民营资本与外方的合资银行、(内外资)融资租赁 公司,外资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和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信托公司 2 直接设立持牌机构无明确规则。 信托公司可依据现行工商企业登记政策和一事一议的“踢点球” 办事原则,结合监管体制的金融创新,渐次努力获得区内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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