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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程样式.doc

发布:2017-04-07约5.79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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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邮政编码: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具体填写)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是: 1、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2、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若为新制订章程,之前曾有增资的,设立登记改为变更登记)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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