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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百路首件工程交底(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ppt

发布:2019-01-30约2.8万字共18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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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隧道洞内布置 4.2.1 洞内三管两线布置 洞内布置管线主要有:动力线、照明线、高压水管、通风管、高压风管,洞内风、水、电管线和管路均悬吊于边墙侧壁上,挂设要做到顺、直,无扭曲和褶皱,吊点间距为5m,吊点必须牢固。洞内架空线的线间距不得小于30cm,且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洞内管线布置详见图6.4.2.1。 图6.4.2.1 洞内三管两线布置示意图 4.2.2 洞内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按每50m一处布置,普通照明按每20m一处布置。隧道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见图6.4.2.2 。 图6.4.2.2 应急照明灯及应急指示标志 4.2.3 洞内两侧设置临时水沟,水沟宽度40cm,深度30cm。 4.2.4 洞内衬砌台车、开挖台架及洞内车辆前后方必须张贴醒目的反光标志,保障行车安全。 见图6.4.2.4 图6.4.2.4 衬砌台车、开挖台架张贴醒目的反光标志 4.2.5 隧道进洞后必须按要求在掌子面附近布设救生管,并在掌子面附近备必要的救生药品及食物、水等。 (1)逃生通道沿着隧道初期支护的一侧向掌子面铺设逃生通道,逃生管道钢管内直径为80cm,壁厚不小于1cm,长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最小长度不得小于50m。 (2)逃生管道管节长度为6~8m,管节间用内直径不小70 ~ 9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米,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管口距掌子面的距离不大于12米)。 图5-3-2 钢管连接细部构造 图5-3-1 逃生救援通道 (3)在每节钢管距端头1.5米处各设一个吊环,焊接在同一纵断面上。在吊环垂直方向,位于钢管1/2高度处的管段焊接连接钢板,中间设连接孔,用U形插销将两节钢管连接,连接细部如图5-3-2。(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 5.洞身开挖 5.1 一般规定 5.1.1 隧道找顶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有专人指挥,照明应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顶后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作业。见图6.5.1.1 5.1.2 隧道开挖爆破后应先采用机械进行找顶,然后用人工找顶。 5.1.3 采用分部法开挖,各部钢架基脚处应施做锁脚锚管(杆)或采用扩大拱脚等措施,减少拱脚下沉量。见图6.5.1.2 图6.5.1.1 找顶作业 图6.5.1.2 锁脚施工 5.1.4 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隧道时,同层左、右两侧沿纵向应错开一定距离,错开距离应控制在10~15m范围内,同侧上、下层开挖工作面相距应保持3~5m。 5.1.5 采用分部法开挖的临时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逐段拆除,每段拆除长度不得大于15m。 5.1 一般规定 图6.5.1.3 中隔壁法 图6.5.1.4 交叉中隔壁法 5.2 开挖及钻孔 5.2.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边墙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5.2.2 站在作业台架上施工时,应首先检查平台的稳固性,支垫是否牢靠,每层平台上的钢筋网跳板有无拖焊、损坏,是否稳固可靠;底层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图6.5.2 开挖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 5.2.3 爆破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钻孔前,必须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②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③钻孔作业中应注意观察开挖工作面有无异常漏水、气体喷出、围岩变化等情况。 图6.5.2.3 设专人警戒,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图6.5.2.4.2 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⑤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产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 ⑥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图6.5.2.4.1 民爆物品附近严禁烟火 5.2.4 装药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装药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 ②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应撤至安全地点,作业人员禁止穿戴化纤衣物。 ③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散电流。 ④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如图所示。 图6.5.2.6.1 民爆物品应在装药 前30分钟按需领取 图6.5.2.6.2 专用车辆运送民爆物品 非专用车辆运送 5.2.5 爆破作业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洞内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确定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确保统一指挥。 ②洞内爆破作业时,指挥人员应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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