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民航华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pptx

发布:2024-03-09约2.11万字共59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Highperformance.Delivered

民航华北地区

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

◎Copyright2015

第一条为加强华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215号)、《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北地区通用机场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

筑业等行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和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主要用于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进行通用航空作业和短途旅客运输等飞行活动。

第一章总则

Highperformance.Delivered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通用机场是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

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或作为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机场以及民用航空器生产组装厂家、科研机构的试飞场。

■二类通用机场是指具有5-9座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

600-3000架次之间的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是指一二类以外的通用机场。

第五条通用机场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履行相关建设程序。

第六条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3—Copyright2015

第七条通用机场工程的建设程序包括:

■一、二类通用机场工程建设程序:场址审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

查、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实施和工程验收。

三类通用机场工程建设程序: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备案。

第八条通用机场专业工程是指用于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的、与飞行安全

直接相关的通用机场建设工程及相关空管工程,具体范围见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目录。

■民航专业工程包括:(一)机场场道工程及围界等附属工程;(二)机

场目视助航工程;(三)民航空管工程;(四)民航专业工艺流程、弱电系统和非标设备;(五)供油工艺和设备。除上述的民航专业工程外的其他工程为非民航专业工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一、二类通用机场建设管理

Highperformance.Delivered

◎Copyright2015

各阶段工作相关方

民航相关部门:

选址报告(只有一个选址也可以申

报)

■航行分析报告

■可研报告(预可研/代可研/项目申请报告)

■初步设计

■飞行程序报告等。■军方:

选址报告。

地方政府: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由政府部门通过以后才能做选址报告并办理军民航手续)

■选址报告

■环评报告

可研或核准报告

■节能报告

■水土保持报告

■社会稳定评估报告

■工程设计等。

—6—Copyright2015

Highperformance.Delivered

Highperformance.Delivered

第一节场址审查

第九条选址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民航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十条机场场址应当满足《通用机场建设规范》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选址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机场所在地基本状况、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净空条件、空域环

境、电磁环境、土地状况、跑到方位或主要起降方向等。

■(二)综合论述机场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机场建设规模等设计参数;

■(四)机场航行服务研究;

■(五)本期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飞行区场道、土方及排水

;航管工程(通信、导航、航管、气象);助航灯光及供电;站坪和机库的平面、结构和配套设施;机场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工程及设施设备配备

方案;机场供油工程;机场总图工程等;

a7(六)结论与建议。Copyright2015

通用机场场址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建设规范)

a)空域条件。未经批准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通用机场,在空中禁区邻近地区修建通用机场应考虑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