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8__资源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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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资源类税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资源税法各税种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了解并掌握资源税法各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重点掌握资源税法各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资源税法各税的优惠政策; 掌握资源税法各税的申报要求。 技能目标: 正确分析应税项目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能力目标: 实地调研企业,分析资源税中各个税种的实际缴纳情况; 调研某税务机构,分析实际中资源税税收征管情况。 8.1 资源税法基础理论 8.2 土地使用税法 8.3 耕地占用税法 8.4 土地增值税法 8.1 资源税法基础理论 8.1.1资源税概述 8.1.2资源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8.1.3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8.1.4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8.1.1资源税概述 8.1.1.1.资源税的概念 一般认为,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法是用以调整国家与资源税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基本法律依据是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8.1.1.2.资源税的特点和作用 8.1.2资源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8.1.2.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⑴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从理论上讲,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由于我国开征资源税还缺乏经验,因而税法中只将矿产品和盐列入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7类。 8.1.2.2.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开采或生产应纳资源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和其它个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8.1.2.3.资源税的税率 根据税法规定,资源税按照应税资源的地理位置开采条件、资源优劣等,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对税法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资源状况,参照邻近矿山税率标准,在浮动30%幅度内核定。 8.1.2.4.资源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8.1.3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8.1.3.1.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课税数量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8.1.3.2.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案例 8.1.4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8.1.4.1.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8.1.4.2.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8.1.4.3.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8.1.4.4.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8.2 土地使用税法 8.2.1土地使用税概述 8.2.2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8.2.3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8.2.4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8.2.1土地使用税概述 土地使用税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简称,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使用税法是用以调整国家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 8.2.2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8.2.2.1.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8.2.2.2.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区拥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8.2.2.3.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采用分类幅度税额,即按大、中、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规定不同的单位幅度税额。 8.2.2.4.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8.2.2.5.土地使用税征税的若干具体问题 8.2.3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8.2.4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8.3 耕地占用税法 8.3.1耕地占用税概述 8.3.2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8.3.3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8.3.4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8.3.1耕地占用税概述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法是用以调整国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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