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司法认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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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97年《刑法》第一次专门设置了洗钱罪,到2001年、2006年、2020年三次刑法修正案的修订,洗钱罪整体的立法在不断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条文对现行《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使洗钱罪的司法适用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首先,将洗钱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中的“明知”删除,实际变成了“知道或应当知道”,降低了洗钱犯罪事实认定取证难度,但洗钱罪仍属于故意犯罪。同时,其删去了“协助”一词,将自洗钱行为入罪,自洗钱犯罪和上游犯罪侵犯的法益有本质区别,应当数罪并罚。
FATF认为我国的洗钱罪是由三罪构成的合并罪名,但是在现行《刑法》中第191条洗钱罪却是单独设立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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