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网并网发电机组调度标识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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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电网并网发电机组调度标识
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省调直调电厂:
为提升各级调度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办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并网发电机组调度标识管理办法》[2012]87号文件要求,需对青海电网内所有并网发电机组进行调度标识编制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填写规范统一,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要求
发电机组调度标识管理是调度机构掌握发电机组可用能力、统筹电能资源配置、开展旋转备用管理以及进行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分析工作的重要基础,是量化评估各级调度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的重要前提,是全面提升调度管理分析能力的重要保障,各供电公司和电厂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有关工作,以免发生因未及时、准确上报机组标识而造成后续发电计划受影响的情况。
二、实施范围
青海网内所有并网电站,精确到每一台发电机组,对光伏电站,要求精确到每一台逆变器,对风电场,要求精确到每一台风机。
三、责任分工及时间要求
青海省调负责境内省级及以下调度管辖机组调度标识归口管理和登记工作;各地区调度负责组织其调管范围内并网电站的调度标识登记、填报工作,并及时上报省调。
1.新建发电机组应当自列入年度投产计划之日起,由业主企业到相应调度机构进行调度标识预登记。
2.发电企业与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后,到相应调度机构进行调度标识登记,机组首次并网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相应调度机构完善调度标识。
3.退役机组从退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携带政府有关部门出具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相应调度机构办理退役手续,由相应调度机构将退役日期字段修改为实际退役日期。
4.各地区调度机构应于每年 11 月 31 日前,按照次年发电机组年度投产计划,填写发电机组标识并报省调。
四、格式要求
请务必按附件1模板格式填写。
五、数据校验
请各单位报送前进行发电机组调度标识校验。校验规则如下:
1.标识是否等于 31 位
2.不同机组的调度标识是否重号
3.首次并网、退役等日期型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4.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调度标识逐项统计分地区,分并网电压等级、分能源利用类型、分调度管辖范围的装机容量,查验是否与国家电监会、中电联等部门公布数据一致,是否与 2012 年年度方式发布数据一致,是否与公司有结算关系的发电厂数据一致。
5.各级调度日前发电计划申报范围是否与调度标识覆盖范围一致。
六、本次调度代码编制工作要求
省调直调电厂机组要求于 2012 年 5 月 18日前完成调度标识的编制、校验工作并上报省调;各地区调度要根据本实施细则,在 2012年 5 月 18 日前完成本级调度机组标识编制、校验工作,并上报省调;省调对全网并网电站标识进行汇总后于5 月 31 日前报送至西北分调,由西北分调同步到国调中心调度标识库。
七、省调责任人
董凌、高宝荣
联系电话:0971-6078877、6078880
手机13997239760
附件:1. 发电机组调度标识填写说明
2. 国家电网公司并网发电机组调度标识管理办法
3. 发电机组调度标识填写模板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附件1:并网发电机组调度标识填报说明
每个电站均应按要求完成十二项内容的填写工作,格式如下所示:
xxx电站 总装机容量:台数x单机容量(对光伏电站:台数x单台逆变器容量)
DLXX SCBWRQ TYRQ BWDYDJ MPRL JXLX BXW UNIT_NAME U_INDEX unitflag E_UNITID E_UNITNAME 地理信息 首次并网日期 退役日期 并网点电压等级 铭牌容量 机组类型 标志位 所属电厂名称 机组序号 调度标识 D5000模型ID 模型名称 gs21001231 3 0600000 01 001 XX发电公司 #1 gs19990517210012313060000001001 nn00000nnnn xxxxxxxxxx 审核人: 填报人: 时间:
填报说明:
1.地理信息:占2个字段,青海境内用qh
2.首次并网日期:占8个字段,根据年度投产计划进行机组标识预登记,样式:年+月+日,如某机组于2011年1月2日投运,填写应为;光伏电站以逆变器为单位进行填报,后续新投电站或逆变器组要求在首次并网后10日内根据实际并网日期完成标识登记。
3.退役日期:占8个字段,计划退役日期,填写格式同上。
4.并网点电压等级:占1个字段,1-110kV,2-220kV,
3-330kV,4-500kV,5-750kV,6-1000kV,7-其它;并网点电压等级改变后按照新投机组重新登记。
5.铭牌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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