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服务质量监测系统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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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服务质量监测系统
技术要求
2011年8月目录
1 前言 3
2 监测系统构成 3
3 监测系统接入位置及要求 4
4 监测系统的接口要求 4
5 监测系统安全防护要求 5
6 监测功能要求 5
7 控制功能要求 7
8 管理功能要求 8
9 数据采集功能要求 8
10 报告功能要求 9
11 监测系统可靠性要求 9
12 监测系统性能要求 9
前言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联通互联网服务质量监测系统(以下称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该系统部署在中国联通互联网中,用于监测中国联通互联网的网络通信质量和业务质量的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文件包括监测系统构成、系统接入位置、系统接口、系统安全、系统功能、系统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可作为中国联通互联网服务质量监测系统设计、开发、部署的技术依据。
监测系统构成
本文件中所涉及互联网服务质量监测系统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中心监测系统:通过控制探针实现监测,以及收集、存储、分析、输出监测数据等功能。
探针:支持多种接入方式,可快速部署在多种网络位置,可根据中心监测系统下发的监测任务或自主配置的监测任务进行协同工作,测量业务质量参数的监测设备。
图1 监测系统构成示意图
监测系统接入位置及要求
中心监测系统:中心监测系统接入互联网的接口应具备热备份保护,使用主备IP地址,可用接入带宽大于100Mbps。
探针:探针可根据需求灵活部署在互联网中常见业务服务器或业务终端的接入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宽带接入网络、无线接入网络以及移动通信网络等。
监测系统的接口要求
中心监测系统接口
中心监测系统应支持100Mbit/sTCP/IP协议参见YD/T 109-2009。TCP/IP协议参见YD/T 109-2009,端到端测试单元应具备扩展支持以及IEEE 802.1b/g/h等接入方式的能力。
监测系统应支持监测探针之间通信的网络层质量,质量参数包括但不限于IP包传输时延(IP Packet Transfer Delay)IP包丢失率(IP Packet Loss Rate)
支持探针之间IP报文传输所经历的单向时延,或使用往返测量方法获得双向时延值近似计算;
支持测量探针之间在测量时间间隔内IP报文传送的丢包率;
支持测量探针之间在测量时间间隔内IP报文传送时延的变化情况;
IP报文传输单向时延的监测,可以通过利用GPS等技术实现时钟同步,记录报文发送和接收时间。往返测量方法可通过监测点之间ICMP ping的方式来实现,记录的双向往返时延中包括IP报文在监测点之间双向传输的时延以及设备响应时间,如果需要通过双向时延近似计算单向时延,需检查IP报文往返的路由是否对称。
传输层质量监测功能要求
监测系统应支持监测探针之间通信的传输层质量,质量参数应包括TCP连接建立时间、TCP连接建立成功率、TCP数据报文重传率等。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主动在探针之间发起TCP连接;
支持指定发起TCP连接的源/目的端口号;
支持测量TCP连接的建立时间;
支持测量TCP连接的建立成功率;
支持测量TCP时延达标率
支持设置TCP超时时间;
业务层质量监测功能要求
监测系统应支持监测探针之间的业务层通信质量,质量参数应包括:
DNS解析时间;
解析成功率;
网络DNS时延达标率
建立连接时间;
定量数据发送/接收时间;
数据发送/接收速率;
数据丢失率;
参见YD/T 1641-2007。
探针应支持主动发起被测业务的交互过程;应支持根据设置完成业务过程中客户端或服务器的功能;应支持测量业务过程中的相关业务层质量参数;
监测系统应具备支持监测多种业务类型的功能,包括WWW业务、FTP业务、电子邮件业务,支持对HTTP、FTP、POP、SMTP等协议报文进行监测。
质量参数应包括:
HTTP页面首包时延达标率HTTP页面下载时延达标率
全国监控单元对所有测试单元实施统一控制,应支持:
统一检测、维护各测试单元的状态,及时删除响应状态不正常的测试单元,并发出告警;
与接入系统的测试单元进行认证;
配置任意测试单元发起、响应业务质量监测;
控制监测的起止时间;
选择监测的端口、协议等内容;
统一配置测试单元,维护、升级测试单元软件;
省级监控单元控制要求
省级监控单元对本省范围内的测试单元实施控制,应支持:
发现省范围内部署的测试单元;
与测试单元进行认证;
配置省内测试单元发起、响应业务质量检测;
控制监测的起止时间;
选择监测的端口、协议等内容;
测试单元控制要求
测试单元应支持对测试接口的发送速率进行控制,确保发往网络设备的测试流量对网络和业务安全不构成影响,如监测指令设置的流量速率超过阈值,测试单元应停止执行监测指令并向监控单元发送告警。
管理功能要求
监测任务配置权限分级管理
监测系统应支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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