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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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项目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序号 检查项目、内容 1.1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内容健全完善。 1.3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会议精神。 1.4 每年(1月31日前)应按照《安全承诺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安全承诺活动。 1.5 在岗员工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本岗位安全生产。 1.6 岗位职工应熟知、领悟本岗位安全职责。 1.7 定期对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实行奖惩兑现。 1.8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在岗人员按时巡检,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并有效落实防范措施。 1.9 发生事故及时要及时如实上报,采取有效处理措施,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执行与落实好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10 加强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管理资料齐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装备完好。
2、安全教育培训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2.1 安全培训取证 从事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2 职工“三级”
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3 职工日常安全教育 2.3.1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评比,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15人以上的发言率不低于40%,15人以下的发言率不低于50%。 2.3.2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活动记录有领导签阅意见。 2.3.3考问职工近期安全活动详实情况。 2.3.4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安全考试。 2.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取证后方准上岗。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2.5 其它人员安全教育(包括集体工、临时工、家属工、外包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 2.5.1由用工单位组织,经安全、人事教育或工程管理、保卫部门进行的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入厂证,方准进厂工作。 2.5.2入厂参观人员由接待参观单位组织生产现场安全教育。 2.5.3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2.6 外来施工单位入厂资质审定 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对承包商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3、事故管理、隐患治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3.1 事故统计 发生各类事故均要登记在事故台帐内。 3.2 事故上报及调查 3.2.1各类事故按《中煤集团事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统计并上报。 3.2.2发生企业级事故,要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形成事故报告。 3.3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执行情况 3.3.1职工对本单位事故发生原因必须清楚,并受到教育。 3.3.2有可靠的防范措施,并且落实。 3.3.3有事故处理意见,并执行。 3.4 事故隐患管理 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登记建档。 3.5 事故隐患治理 3.5.1隐患治理方案要做深做细,投资概算要清晰明确,可行性与可研性要强,达到基础设计的技术要求。要有超前意识,增加隐患项目储备,为申报立项工作创造条件。 3.5.2事故隐患治理必须符合“中煤集团隐患治理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按期完成整改。 3.5.3重大隐患治理必须定方案,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 3.5.4按要求开展隐患识别,整改前必须有治理计划,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3.6 应急处理预案 3.6.1按要求制定、发布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3.6.2按要求的频率开展预案演练。
4、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4.1 关键部位界定 有关键部位界定意见,并实行分级管理。 4.2 关键部位监控 4.2.1危险点划分科学、合理,有危险点分布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 4.2.2有危险点监控措施(要点),并按要求进行修订。 4.2.3按规定对危险点进行监控或巡检。 4.2.4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登记档案齐全。 4.3 关键部位管理 4.3.1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年度管理计划和活动安排,实行领导干部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 4.3.2承包人至少每月参加一次承包点安全活动,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4.3.3有完善的关键部位管理档案与登记台帐。 4.3.4有效落实机、电、仪、操、管人员职责,大型机组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现场有特护、巡检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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