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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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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TEXT36

FORMTEXT江西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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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TEXT“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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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TEXT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STYLEREF标准文件_文件编号DBXX/TXXXX—XXXX

STYLEREF标准文件_文件编号DBXX/T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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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TOC\o1-1\h\t标准文件_一级条标题,2,标准文件_附录一级条标题,2,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评定对象及条件 1

5评定组织与职责 2

6评定程序和要求 2

7评价实施与计分 4

8评定监督 5

附录A(规范性)“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申请表 7

附录B(规范性)“幸福社区”星级评定自评表 8

附录C(规范性)“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结论表 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江伟、樊胜、范云松、付婷、林欢欢。

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基本程序和实施步骤。

本文件是指导江西省开展“幸福社区”星级评定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实施指南。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李克特量表likertscale

属评分加总式量表,是社会调查和心理测验等领域中最常使用的一种态度量表。它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李克特于1932年在原有的总加量表基础上改进而成的。该量表由一组陈述组成,每一陈述有五种程度不同的回答,每个被调查者的态度总分就是其对各道题的回答所得分数的加总,这一总分可说明其态度强弱或其在这一量表上的不同状态。

评定对象及条件

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江西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社区。

评定条件

申请“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的社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经县级政府文件批准并经民政部门备案,取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符合《“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标准》(DBXX/TXXXX—XXXX)的基本要求。

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定:

社区未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或者未取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

上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被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

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事件、重大负面舆情,未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

存在违反评定纪律,干扰评定工作行为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评定组织与职责

评定组织

“幸福社区”星级评定采取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分步推进、动态管理的原则。

省民政厅负责全省“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星级评定,制(修)定评定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设区市民政局负责辖区内“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制定等级评定工作具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三星”幸福社区评定,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开展“四星”“五星”幸福社区复核等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星级创建、申报、初评等工作。

评定主体

评定主体的资格条件

参加“幸福社区”星级评定工作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或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城乡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幸福社区”星级评定相关标准规范;

从事社区治理相关领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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