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江苏省苏州市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2024-2025学年高一下学期3月月考语文试题(原卷版+解析版).docx

发布:2025-04-07约2.79万字共2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高一年级三月阳光监测

语文

命题人:赵琳琳审核人:李璇

一、现代文阅读(34分)

(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史记》自是中国第一部史书,但我们最当注意的是,“为作史而作史”,不过是近代史学家的新观念;从前,史家作史,大都另有一“超史的”目的,而借史事为其手段。此在各国旧史皆然,而中国为尤甚也。孔子所作《春秋》,表面上像一部二百四十年的史,但其中实蕴含无数“微言大义”,所以后世学者不谓之史而谓之经。司马迁是当时春秋家大师董仲舒的受业弟子,他作《史记》盖窃比《春秋》,故其《自序》开头引仲舒所述孔子之言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意思像是说:“我本有种种理想,将以觉民而救世,但凭空发议论,难以警切,不如借现成历史上的事实做个题目,使读者更为亲切有味云尔。”《春秋》旨趣既如此,则窃比《春秋》之《史记》可知。故司马迁《报任安书》说:“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自序》说:“略以拾遗补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由此观之,其著书最大目的,乃在发表司马氏“一家之言”,与荀卿著《荀子》,董生著《春秋繁露》,性质正同。不过其“一家之言”,乃借史的形式以发表耳。故仅以近代史的观念读《史记》,非能知《史记》者也。

(摘编自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史记》)

材料二:

《史记》虽然窃比《春秋》,却并不用那咬文嚼字的书法,只据事实录,使善恶自见。书里也有议论,那不过是著者牢骚之辞,与大体是无关的。原来司马迁自遭李陵之祸,更加努力著书。他觉得自己已经身废名裂,要发抒意中的郁结,只有这一条通路。他在《报任安书》和《史记自序》里引了文王以下到韩非诸贤圣,都是发愤才著书的。他自己也是个发愤著书的人。天道的无常,世变的无常,引起了他的慨叹;他悲天悯人,发为牢骚抑扬之辞。这增加了他的书的情韵。后世论文的人推尊《史记》,一个原因便在这里。

《史记》体例有五:十二本纪,记帝王政迹,是编年的。十表,以分年略记世代为主。八书,记典章制度的沿革。三十世家,记侯国世代存亡。七十列传,类记各方面人物。史家称为“纪传体”,因为“纪传”是最重要的部分。古史不是断片的杂记,便是顺案年月的纂录;自出机杼,创立规模,以驾驭去取各种史料的,从《史记》起始。司马迁的确能够贯穿经传,整齐百家杂语,成一家言。他明白“整齐”的必要,并知道怎样去“整齐”:这不只是祖述,实在是创作,是以述为作。他这样将自有文化以来三千年间君臣士庶的行事,“合一炉而冶之”,却反映着秦汉大一统的局势。《春秋左氏传》虽也可算通史,但是规模完具的通史,还得推《史记》为第一部书。班固根据他父亲班彪的意见,说司马迁“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直”是“简省”的意思;简省而能明确,便见本领。《史记》共一百三十篇,列传占了全书的过半数;司马迁的史观是以人物为中心的。他最长于描写;靠了他的笔,古代许多重要人物的面形,至今还活现在纸上。

(摘编自朱自清《经典常谈·史记汉书》)

材料三:

《史记》为正史中第一部,后来的史书,都系沿袭它的体例。然而,《史记》的体例,也有其由来。盖当太史公时,前代所留遗的史材,除述制度的典礼以外,其述人事的,可分为《春秋》《系世》《语》三者。《史记》的年表、世表,系据《春秋》《系世》制成;本纪、世家,有兼据《春秋》及《系世》的,亦有更益之以《语》的;而列传则大致系根据于《语》。知此,则知《史记》之记事,以人为纲,以致将事实寸寸割裂,要看一件大事,必须兼阅本纪及许多篇传,殊觉不便,其咎实不在于太史公。因为太史公所据的材料,是各有来源,本不相干的。照古人“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法则,异来源的材料,本不以之互相订补,并不使之错居一简。譬如《齐世家》和《管晏列传》,《鲁世家》和《孔子世家》,便是各有来源,不能搀杂的。《史记》的多复重、矛盾,即由于此。而《史记》的列传,所以忽详忽略,或分或合,莫名其妙的,亦由于此。譬如管仲、乐毅,是何等大人物?然而《管晏列传》中,所详叙的,只有管仲和鲍叔的关系,述其相桓公、霸诸侯之事反甚略。乐毅亦然,于其外交及军事,并没有详叙,而只备载其和燕惠王往返的书函。老子为什么要和韩非同传?《孟子荀卿列传》中,为什么要兼载这许多人?而又语焉不详?后世史学家、文学家,想出许多说法来,总不能使人满意。如其不用私智穿凿,而但就古书之义例求之,则可以一语斩尽葛藤,曰:其所据之材料,本来如是而已。普通列传,传者以人为主,则史公亦以人为主而传之。类传的传者,以事为主,则史公亦以事为主而传之。这种体例,如其说是好的,史公不应尽冒其功;如其说是坏的,史公亦不能尽尸其咎,正和后来的史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