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操作规程.pdf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设备按其种类、型号的不同有着不同的技术性能要求,应按其《操
作规程》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
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和维修应由专业人员
负责进行。
3、新机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
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
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
,严禁酒后操作。
5、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
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
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
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
,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的指挥调度,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7、配合作业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
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
8、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场地条件,必须在线路近
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
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0、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
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1、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
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2、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填写使用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记录清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
工技术要求等。
13、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
室。有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
专人看管。
14、机械设备在保养和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
中进行保养、修理和调整作业。禁止在作业机构没有保险装置的情况下,在机
构下面工作。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应注明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15、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
家其他有关规定。
16、筑养路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除相应的操作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或劳
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非持证人员开车吊物,严禁酒后操作。
2、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柱和轴销、钢丝绳、滑轮、
制动器、安全装置等,如有异常必须先排除后再使用。
3、作业时司机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司机应按照
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
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
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5、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
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6、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以
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
物行走。
7、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8、起吊作业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9、起重作业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要选择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冲击、晃动、
坠落伤人发生事故。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
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