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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销业务自查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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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销业务自查报告(3篇)

银行代销业务自查报告(精选3篇)

银行代销业务自查报告篇1

根据支行《关于开展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机实际,组织人员对已开展代销业务的合规性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星分理处、盐井分理处两个网点或个人无未经总行批准开展非我行产品的销售代理工作;棕榈湖分理处因未取得代理保险业务资格许可证,故未办理代理保险业务。

(二)代销产品前取得相应的资质,包括获得总行核准、代销网点取得相关资格证,三星分理处的徐琳,盐井分理处张玉兰棕榈湖的唐雪梅、黎元金营销人员均获得代理保险从业资格证等。

(三)三星、盐井两个取得代理资格的网点代销产品的销售记录建立了台账;能在营业网点内进行相关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未经系统,手工出单的情况;对客户进行相关的风险提示和代理产品免责声明。

(四)在三星、盐井营业网点对代销产品进行公示以供客户参照。

(五)对内对外公布了违规销售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专门的架构进行相关应急事件的处理。

(六)银监办发〔20__〕335号要求以及总行相关代销产品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求的其他内容能遵照执行。

(七)代销业务的风险揭示单、各种宣传单、业务凭证摆放到三星、盐井两个营业网点。

银行代销业务自查报告篇2

为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代销行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我行就代理销售第三方产品的业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行建立了对被代理机构的审慎尽职调查和全行统一的内部审批制度及流程

我行的代理产品主要是基金和保险,针对相关的被代理机构,我行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严格统一内部审批制度及流程,对已签订和拟签订合作协议的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审慎选择合作伙伴,停止或拒绝与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合作。

二、建立对代销产品全行统一的内部审批制度和流程

我行对代理销售的基金和保险产品严格审批,产品名称恰当反映产品属性,禁止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禁止违规销售承诺保本产品。

三、本行代理销售执行有关代销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

我行代理销售产品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被代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且定了培训的次数、方式、内容,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销售技能及职业道德等,每年培训的时间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时数,有新型代销产品是时,我行按照有关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销售人员都通过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基金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书》和《基金代理人员资格书》。

四、建立了持续性跟踪评价机制

我行严格进行客户评估,妥善保管代理销售业务相关记录,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认知度和承受能力等进行了解和评估,明确告知客户代销业务中我行与基金管理公司或保险公司法律责任的界定,要求客户书面确认产品出现问题时应与产品设计机构进行沟通或投诉。

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

我行设置并告知客户相关业务的投诉电话,制定专门的人员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对于客户投诉较多的基金或保险产品,我行及时、注定与设计该产品的基金管理公司或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共同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避免损害客户利益。

六、建立对代销产品的有效退出机制

我行在代销基金类产品和保险类产品后,通过售后反馈数据,与该代销产品的属性对比,主要是在收益率和风险方面,如果该代销产品的实际经济值与说明不符,误导顾客,损害顾客利益的,我行将按照有关规定禁止对该产品的代销业务。

通过对我行代销产品的自查,我行严格按照上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代理销售第三方产品的代销,以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前提,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代销产品相关制度规定,合法合规代理销售第三方产品,确保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代销业务自查报告篇3

一、引言:

自20__年起,我行积极响应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加强银行卡业务的合规审查与自查工作,以确保我行的业务运营安全和风险控制能够与时俱进。为做好本次银行卡业务自查工作,我行组织了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现将本次银行卡业务自查的主要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

二、自查背景:

作为一家国内领先的金融机构,我行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银行卡业务服务。然而,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银行卡业务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也不断增加。为了确保我行银行卡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我行自今年起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升我行的业务运营水平。

三、自查内容:

本次银行卡业务自查工作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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