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5年).docx
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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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5年)
一、总体要求
1.1实施原则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核心,以创新引领发展为动力,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重点,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2)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全民参与、广泛动员,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创新科普形式,丰富科普内容,提高科普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3)实施原则还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要加强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科学文化氛围,为建设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1.2目标任务
(1)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到2025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水平达到国家要求。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2)加强科普教育,将科学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科普教育融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阶段。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科学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全民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强化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加大科普图书、期刊、影视、网络等资源的创作和推广力度,提高科普作品的质量和影响力。加强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普服务能力,为全民提供便捷、优质的科普服务。
1.3实施范围
(1)实施范围涵盖海南省全省范围内,包括城市、农村、沿海、山区等不同地域。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确保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的均衡发展。
(2)实施范围包括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和农村,以及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馆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普活动,覆盖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的群体。
(3)实施范围还涵盖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推广等各个领域。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科普工作格局,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
2.1领导机构
(1)海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由省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成立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下设若干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科普教育、科普资源、科普活动、科普宣传等具体工作。
(3)各市县(自治县、直辖市、特区、风景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下级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2.2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发布工作通报、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宣传、民政、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服务网络。
(3)建立科学评估和监测机制,定期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3职责分工
(1)省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实施计划,确保行动计划的有效推进。省科学技术厅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纲要的具体工作,协调各部门资源,推动科普工作的全面发展。
(2)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科学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学校科普教育的指导,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面向成人的科普教育活动,推动科普教育普及。
(3)科技部门负责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普创作和科技创新,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文化部门负责利用文化设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