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3_T 002-2022 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pdf
ICS03.080
CCSA16
DB2103
鞍山市地方标准
DB2103/T002—2022
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
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
2022-12-12发布2023-01-12实施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3/T002—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服务项目2
6设施设备维护2
7环境维护与绿化服务4
8秩序维护5
9评价与改进6
附录A(资料性)夜查计划排班表7
附录B(资料性)环境维护巡查表8
附录C(资料性)消杀工作记录表11
附录D(资料性)环境绿化记录表12
附录E(资料性)秩序维护检查记录表14
参考文献18
I
DB2103/T00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鞍山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鞍山市鞍勤物业服务
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勇、马敬华、曲波、宋耀宇、罗拥军、王茺、于作殿、张雷、孙海宁、秦元
君、安振童。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及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10号,联系电话:0412-2281168。
II
DB2103/T002—2022
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物业服务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设施设备维护、
环境维护与绿化服务、秩序维护、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鞍山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其他相关单位可参照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服务组织
4.1.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必要的物业办公场所和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等。
4.1.2物业管理组织机构应精简、精干、高效,应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
做出相应调整。
4.1.3在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