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停车场委托经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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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委托经营合同
甲方(车位产权人) 招建丽
乙方(物业公司) 广州亦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名称、位置、面积
停车场名称: 建丽花园停车场
位置: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建丽花园342-348号、350-364号、466-472号
面积: 3500㎡
停车场经营方式
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1)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或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壹 年,自 2007 年 7 月 1 日如至 2008 年 7月 30日止。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经营责任
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合法经营。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维修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 乙 方,费用由 乙 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 甲 方,费用由 甲 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 乙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乙 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 乙 方负责办理;费用由 乙 方负责承担。
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因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天河区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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