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苏宁专利权的保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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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陈苏宁 2010年10月16日 1、专利侵权判定的对比方式 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物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对比,不得以权利人制造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的专利方法以及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与被控侵权物进行技术特征对比。 2、全面覆盖原则 如果被控侵权物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相同侵权。即使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多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无论其技术效果如何,也构成相同侵权。 如果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少于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 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上位概念,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采用相应的下位概念,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相同侵权。 3、等同原则 被控侵权物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字面不同但相等同的,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等同侵权。 等同特征的判断原则: 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通过阅读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注意: 适用等同原则,应当仅就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进行判定,而不对被控侵权物与专利技术方案的整体是否等同进行判定。 判断等同的时点 4、禁止反悔原则 在专利审批或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当禁止专利权人又将其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案例: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案例: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开放式及封闭式权利要求 开放式和封闭式的保护范围的解释方式只适用于组合物和化合物,机械领域等其他领域仍采用一般原则。 开放式 权利要求中的“包括”、“包含”,以及“主要由……组成”等用语,一般应予以广义的理解,即所限定的权利要求为开放式,该权利要求并不排除未指明的要素。 例:一种组合物X,包括A、B和C。 分析:这种表达方式表示组合物X不排除没有写出的组分,它可能还包括D、E等等。 6、开放式及封闭式权利要求的表达方式 封闭式 采用“由……组成”、“组成为”、“余量为”等用语予以限定。该封闭式权利要求排除了未指明的其他组份。 例:一种组合物X,由A、B和C组成。 分析:这种表达方式表示组合物X仅包括写出的组分,不包括其它未写出的组分。 7、数值范围的表达方式 数值范围一般应尽量以数学方式表达 例:X≧30℃”;Y5 “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含本数; “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 例:“温度超过30℃”——温度范围不包括30℃; “温度30℃以上”——温度范围包括30℃。 8、并列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例1:一种实施权利要求1的方法的装置…… 例2:一种制造权利要求1的产品的方法…… 这种引用其他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是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而不能被看作是从属权利要求。对于这种引用另一权利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在确定其保护范围时,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特征均应予以考虑,而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应当最终体现在对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产生了何种影响。 1、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 (4)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5)使用他人专利方法行为; (6)使用、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7)假冒专利的行为。 A、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B、销售第(A)项所述产品; C、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D、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E、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案情介绍: 薛胜国(原告)拥有 200520031671.0专利; 申请日2005年8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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