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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永荣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题稿.doc

发布:2017-01-04约4.22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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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永荣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晴隆县永荣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 1、信息报送程序 1)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事故(含涉险下同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在报告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同时,抄告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接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向市(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时,报告县级安委办和政府应急办。 4)县级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市(州)安委办上报的同时,直报省安委办。 5)市(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上班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时,直报省政府应急办。 6)各部门在上报事故信息时,对于第一时间情况不清、要素不全的事故信息,实行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正在核实中”;对于等级可能上升 的事故,必须指定专人跟踪核实,密切关注伤亡人数变化情况,随时追加续报。 7)发生重特大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单位直报省安委办和省政府应急办。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矿长、总工程师、法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事故后应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在30分钟内报出事故信息,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60分钟内报出事故信息;市(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分钟内报出事故信息。 3)重特大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报出 事故信息;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5分钟内报出事故信息;市(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60分钟内报出事故信息;省安委办接报事故信息后立即报省政府应急办。 4)上报事故信息时,紧急情况下应先电话报告,随后30分钟内报告书面材料。 5)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重新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 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总指挥应立即发布命令,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人员,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等方式相结合)。 6、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煤矿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各部门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1)矿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现场人员汇报发生事故的电话后,必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安排值班调度员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性质、地点电话通知受威胁区域的工人按照指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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