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专项债券、中期票据对比分析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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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专项债券、中期票据
对比分析
债券市场概况
第一章
(一)“三足鼎立”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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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国债券市场监管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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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证监会
人民银行
地方发改委
深沪交易所/协会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行品种
国债、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项目收益债
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私募债、ABS等
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PPN等
交易场所
深沪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深沪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深沪交易所(私募债也可在场外市场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
(外汇交易暨同业拆借中心)
登记结算
中债登、中证登
中债登、中证登
中证登(私募债也可场外登记托管)
中债登、上清所
(一)“三足鼎立”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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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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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987
起步阶段
规范调整
1994-1995
快速发展
1988-1993
快速发展
2002-2007
低谷期
1996-2001
繁荣发展
2008-2012
发行量少、品种单一;发行时间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没有一、二级市场国债市场;采取行政摊派的发行方式形式
发行量快速增加、出现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企业债券、特种金融债和可转债等新品种;先后形成了债券场外、场内市场
债券市场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债券市场和场外债券市场;交易量大幅下降
交易商协会成立后,中票、短融等产品不断涌现,债券市场繁荣发展;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兴起,债券市场趋向国际化
财政部恢
复发行国
债
《企业债
券发行管
理暂行条
例》
上证所成
立
禁止场外
交易
银行退出
交易所,
银行间市
场建立
交易商协
会成立
企业债进
入银行间
市场发行
债券兴起
中资企业 创新产品
海外发行 不断涌现
大事记
创新发展时期
2013至今
发行交易逐步规范化;投资者日益成熟;银行间市场快速发展;银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债、公司债和分离债等产品问世;远期交易、资产支持证券等创新产品也相继推出
可交换债、永续中票、优先股、资产证券化、项目收益债等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创新势头推动债券市场新发展
发行品种更趋灵活;记帐式国库券成为主流;债券场内交易火爆,但违规时间频频出现;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
(一)“三足鼎立”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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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债券市场最新政策(1)
(2014.11.16 2015.05.30)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一)“三足鼎立”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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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债券市场最新政策(2)
自去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继出台PPP、资产证券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新规,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流程并拓宽融资渠道:
2014年9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国家发改委2014年12月下发《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全面扩容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发行方式可选择公募或者私募,同时放宽了其他发行条件,取消了保荐制和发审委制。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及《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等四个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在平台类企业融资政策收紧的大环境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平台类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审核条件明显放宽。
(一)“三足鼎立”的中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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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债券市场最新政策(3)
自去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继出台PPP、资产证券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新规,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流程并拓宽融资渠道:
2014年9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国家发改委2014年12月下发《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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