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全国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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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前 言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通过该考试是成为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备条件,其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以下简称“建 设法规”)部分的要求内容涉及面较广,且其中不少内容要求考生掌握得非常精准和细致;从近年的真题来看,对考生实际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实际 问题的要求逐步提高,出题方式日益灵活,考试难度有加大趋势。 2011 年 6 月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三版考试用书发行(以下 简称“第三版教材”),与第二版教材相比,第三版教材的体系和内容均有较大变 动,这对于今年报考人员而言,无疑是增加了备考难度。具体而言具,第三版教材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以建设工程实践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知识服务实务。第三版教材重视法规及相关知识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改变了以往按照法律法规自身体系进行静态编排的体系结构,而是以建设工程的实践需要为核心和主线,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动态编入建设工程的对应领域。这在本质上,是让考生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融会贯通,有能力在实务中运用所学相关知识解决具体问题,这与以往只是要求考生掌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相比,不啻于大大提升了一个层次。二、选编内容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色。第三版教材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选入不少涉及建设工程领域,新近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如《侵权责任法》、《社会保险法》等,都是去年乃至今年刚刚实施的。对于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一些热点和突出问题,第三版教材也相应增加了篇幅,如提升了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地位,并将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部分相关内容纳入教材;再如,大大增加了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这些变换体现了“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时代特色。三、新增的【案例】介绍,增加了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版教材在重要的法律法规内容之后,往往提供了相关【案例】,这些案例多为实践中的司法判例,如果能够很好理解,不仅可以帮助读者对相关法条规定的把握,而且对日后的实务工作起到有益的指导作用。 尽管第三版教材体系、结构和内容都做了重大调整,但备考人员也不必过分 增加思想负担,因为无论如何,建设工程领域的核心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没有 大的变化。特别是本人在之前的授课中,已经将原有教材的体系和顺序进行了调 整,一定程度上体现和实践了第三版教材的编排意图和思路,学员如果已经理解、 掌握住之前讲义中民法基础、合同法、三法四条例、纠纷解决四大板块的体系和 核心知识点,学习新版教材一定会事半功倍。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010P1)将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还包括行政法、民商法。 1.1.1 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11P1-3)★ 法律部门 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 法规列举 1宪法 及宪 法相关法 法律基础,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基本制度 《宪法》、《立法法》《组织法》《选举法》 2 民法商法 民 法 是 调 整 平 等 主 体 之 间 人 身 关系、财产关系的规范;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主体、商行为的规范 《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 3 行政法 调整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相对人、监督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规范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建筑法》《环评法》《城乡规划 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 经济法 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 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范 《统计法》《税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审计法》《预算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5 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安全生产 法 》《社会保险法》 6 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 《刑法》 7诉讼 与非 诉讼程序法 规定各种诉讼、非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 【备注】第三版教材部门法体系的划分与之前教材内容有较大不同。以下简称“三版变更”。注意把握建设工程核心法律的所属部门。 1.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012P3-6)★★★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包括四层含义:○1 立法机关性质和级别○2 法律规范外部表现形式○3 效力等级○4 地域效力.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位高、权重、法力高 世界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 律文件(制定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 1.1.2.1 我国法的形式(1012P3-5) 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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