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追偿.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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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原则;2009年5月12日,周某为其私家车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保险期限为1年。2009年7月8日,周某的朋友李某借用周某的车辆外出办事,途中发生车祸,车辆受损。李某赶紧通知周某车辆出事,周某随后向交警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险,交警认定李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当日,保险公司派人前往修理厂对事故车辆进行了现场拍照。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是李某违章驾驶所致,李某应赔偿此次事故的损失。;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获得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赔偿请求权转移基于法律规定
第三者造成事故
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代位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赔偿金之后
代位追偿权必须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
;如何赔偿;在保险赔偿前,被保险人需保持对过失方起诉的权利。
不能放弃对第三者责任方的索赔权。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追偿。
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如果周某申请保险赔偿,则需填写权益转让书,将向李某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坚持如不填写,就不赔偿。;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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