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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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 〕260 号)
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
加工经营 食品处理 切配烹饪 凉菜间累 食品处理区为
场所面积 区与就餐 场所累计 计面积 独立隔间的场
(㎡) 场所面积 面积 所
之比
≤150 ≥1:2.0 ≥食品处 ≥5㎡ 加工烹饪、餐用
理区面积 具清洗消毒
50%且≥8
㎡
150-500 ≥1:2.2 ≥食品处 ≥食品处 加工、烹饪、餐
(不含 理区面积 理区面积 用具清洗消毒
150,含 50% 10%
500)
餐馆 500-3000 ≥1:2.5 ≥食品处 ≥食品处 粗加工、切配、
(不含 理区面积 理区面积 烹饪、餐用具清
500,含 50% 10% 洗消毒、清洁工
3000) 具存放
>3000 ≥1:3.0 ≥食品处 ≥食品处 粗加工、切配、
理区面积 理区面积 烹饪、餐用具清
50% 10% 洗消毒、餐用具
保洁、清洁工具
存放
≤50 ≥1:2.5 ≥8㎡ ≥5㎡ 加工、(快餐店)
备餐 (或符合
快餐店、
>50 ≥1:3.0 ≥10㎡ ≥5㎡ 本规范第七条
小吃店
第二项第五目
规定)
备餐(或符合本
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
规范第七条第
不小于30 ㎡,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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