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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规定.pdf

发布:2017-09-25约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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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是学生学习和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实践技能的主要途径,是培养学生实践能 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坏节。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课、基本技能训练、教学实习、教育 实习、生产实习和公益劳动等环节。为体现职技高师特色,要建立专业技能训练、教师技能 训练、科研训练和工种训练相结合,四年不断线的技能训练体系,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化、 规范化和整合化. —、实验教学的管理 1 、实验室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会同相关学科的高、中级职称教师制 定实验教学大纲并报经系(部)批准。 2 、依实验教学大纲编写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经系(部)审定印刷后,报实验室管 理科备案存档一份,并在系(部)资料室存档. 3 、指导实验的技术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实验技术、技能.新到实验室工 作的实验技术人员,要辅导本门实验一轮以上,经试讲、试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指导 实验。 4 、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实验准备。 5 、实验室依据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项目,在系(部)领导下与相关系、室协商后填写本 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 6 、实验教学计划表是开设实验的法定文件,实验室必须按计划表所列项目开设实验, 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内容、时数和组数。根据我院的实验室情况,规定基础 课实验每组 1 人,特殊情况每组 2 人;技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实验每组 1—3 人;专业课 实验可根据课程特点适当掌握。对仪器设备套数较少的实验项目,应排出循环课表。 7 、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将要做的实验项目通知学生。 8 、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事先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并试做,以确保实验 的正常进行.指导教师讲授应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注意事项明确,示范操作要规范、标准.要 严格要求学生,并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操作,细心指导,学生 自己设计的实验要经指导教师 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9 、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每组的实验数据与结果,并当场签字 。对于不认真、 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对于不接受教育的学生令其停止实验,成绩按不及格 记 。 10 、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退回重做,对抄袭他人实 验报告或擅自改动教师签字后的实验数据的学生应严肃处理. 11 、单独设课的实验,要单独考试,以动手操作考试为主;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考试 的试卷 中一般应有 15%—30 %的实验内容或实验课考核成绩 以 15%—30 %计人总成绩.对 于平时实验成绩不及格或不交实验报告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需重修 。 二、基本技能训练的管理 为了强化学生的从教、生产(或管理)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的从业能力,要 认真做好教师技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和科研技能圳练,二项技能训练纳入教学计划,按课 程方式进行组织,采取 以学生活动为主,辅之以课上指导的方式进行.其成绩由系(部)组织 单独考核,单记学分. 1 、职业技能训练 指培养与所学专业相关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的教学活动,达到初级工要求.安排在一、 二年级进行,合计折合 3—6 周。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出训练大纲和考试考核力法。每 学期做出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场地,指导教师等。 2 、教师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从教素质和能力的教学活动,使之获得基本的教学工作技能。安排在一、 二、三年级进行.以班级活动为主要训练形式,一般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指导和考核。由教 务处制定教师技能训练指导大纲。各专业根据所服务的中等教育专业制定教师技能训练大 纲。每学期各系(部)会同语文、教育、 电教等部门做出安排。 3 、科研技能训练 指培养学生从事本专业试验研究能力的教学活动,使之具备课题计划编制、研究信息搜 集、实验设计、数据整理和论文写作的基本能力.安排在二年级进行,每学期集 中指导时间 不少于 10 个半天 .要为学生安排具体指导教师.学生所写的科研报告由系(部)归档保存.学 生成绩由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由系(部) 组织评委会平衡确定. 三、教学实习的管理 教学实习与课程配合进行或单独设立,重在培养学生的单项实践技能的实践性教学环 节。 1 、教学实习要按教学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指导大纲)进行,指导教师要事先提出场地、 设备和材料的使用计划,报系(部)批准后,按汁划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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