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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空气、设备、设施和人员微生物检测方法
1、 目的:
检测生产车间空气、操作人员手部、与食品有直接接触面的机械设备
的微生物指标,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以控制食品成品的质量。
2、 参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15979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三部分:空气
微生物》GB/T 18204.3-2013
3、采样与检测方法:
培养基和检测用具的准备:
生理盐水(10ml 一管,9ml 两管)
培养基:营养琼脂、乳糖胆盐发酵培养基
用具:棉签、平皿 (直径90mm),小试管、无菌取样袋,吸管 (1ml、10ml).
剪刀、消毒棉球、酒精灯
3.1 空气的采样与测试方法
3.1.1 样品采集:
(1)取样频率:
a)正常生产状态的采样,每周一次。
b)全厂统一放长假后,车间生产前,进行采样。
c)产品检验结果超内控标准时,应及时对车间进行采样,如有检验不合格
点,整改后再进行采样检验。
(2)采样方法
室内面积不超过 50 m2 的设置 3 个采样点,50 m2 以上的设置5 个采样
点。
采样点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室内 3 个采样点的设置在室内对角线四
等分的 3 个等分点上,5 个采样点的按梅花布点。
采样点距离地面高度 1.2~1.5m,距离墙壁不少于 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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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通风道等。
采样时,将含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的平板(直径 9 cm)置采样点(约桌面
高度),打开平皿盖,使平板在空气中暴露 15 min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
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 6h,若样品保存于 0~4 ℃条
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 24h 。
3.1.2 菌落培养:
(2)将已采集样品的培养基在6 h 内送实验室,并做空白对照,细菌总数
于 37℃±1℃培养 48h 观察结果,计数平板上细菌菌落数。
(3)菌落计算:
a) 记录平均菌落数,用“个/皿”来报告结果。用肉眼直接计数,标记或
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然后用 5~10 倍放大镜检查,不可遗漏。
空气细菌落菌数(cfu/m3)=50000*N/AT
式中: A——平板面积,cm2;
T——平板暴露时间,min;
N——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50000系数
有个前提条件是 5 分钟在 100CM2 面积上沉降的细菌数相当于 10L 空
气所含的细菌数,用直径 90mm 的平板,暴露 5min,最终结果是平板
平均菌落数乘以 157
空气的沉降菌指标与平皿的大小和沉降的时间有关
目前食品行业经常引用的标准是 GB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卫生标准》,其规定生产环境卫生指标指标为﹕
a)装配与包装车间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2500cfu/m3
b)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 cfu/cm2,
c)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 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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