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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doc

发布:2017-05-23约3.34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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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评 审 内 容 与 标 准 二级 指标 满分 一级 指标 满分 一、 办学 指导 思想 与定位 1.1指导思想 办学思路明确、清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质量意识强。 3分 10分 1.2学校定位 学校定位准确,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发展方向明确,保障措施得力并得以有效实施。 3分 1.3 办学特色 办学特色明显,有良好的发展趋势。 2分 1.4领导班子 有较强的领导班子,班子团结、开拓、务实。 2分 二、 专业 建设 2.1 专业建 设规划 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合理,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专业设置有良好的学科基础,符合国家和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4分 10分 2.2措施与 成效 专业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配套教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学生满意度高。 2分 2.3 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体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培养,能根据学科发展定期或适时修订调整培养方案,评为4分。 4分 三、 师资 队伍 3.1 生师比 生师比≤16:1(医学院校为14:1;体育、艺术院校为9:1)评为5分。生师比≥22:1,评为2-0分。 5分 15分 3.2 整体结构 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的比例≥50%,评为3分;比例 30%,评为1-0分。 3分 3.3 岗位资格 主讲教师比例≥80%,评为5分;比例 60%,评为1-0分。 5分 3.4 师资队 伍建设 规划与 成效 有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措施得力,效果明显;能较好地开展访学及学术交流等工作,大多数骨干教师均能够参加科研工作,评为2分。有基本的师资培养机制,采取一定的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有一定的成效,评为1分。 2分 四、 教学条件 4.1 生均四 项经费 生均四项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占学费收入的比例≥30%,评为4分。比例 20%,评为1-0分。 4分 16分 4.2 生均教 学行政用房 各类功能的教室齐备,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其他相关校舍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评为2分。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6平方米/人(综合、师范、民族院校为14平方米/人;语文、财经、政法院校为9平方米/人;体育院校为22平方米/人;艺术院校为18平方米/人),评为1-0分。 2分 4.3 生均教 学科研 仪器设备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充足、先进、利用率高,在本科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占一定比例,评为2分,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00元/生(语文、财经、政法院校为3000元/生;体育、艺术院校为4000元/生),评为0分。 2分 4.4 生均图 书资料 管理手段先进,图书馆使用效果好,生均年进书量≥4册,生均图书能够较好地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评为3分。生均图书基本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评为1-0分。 3分 4.5 实验室 与实习 基地建设 各类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设备先进,利用率高,在本科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评为3分,基本配备各类教学实验室,基本满足教学需要,评为1分。 3分 4.6 校园网 建设 建设水平高,运行良好,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分 五、 教学 过程 5.1 教学计 划与执行 教学工作有总体思路、具体计划与配套措施,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好,成效显著,评为3分。能基本反映培养目标要求,执行情况尚可,评为1分。 3分 17分 5.2 教学改革与建设 总体思路清晰、有具体计划,配套措施有力,执行良好,改革成效显著,有一定数量的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评为3分。有思路、计划和措施,有一定成效,评为1分。 3分 5.3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措施,重视授课教师队伍的业务培训,重视课程体系、内容以及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开展校级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的建设,有省级以上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 2分 5.4 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有规划、有保障,有科学的选用和评估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教材,30%以上的教材使用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评为2分。教材建设有一定的措施,有一定比例的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评为1分。 2分 5.5 实践教学 注意内容更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实验室开放时间长,开放范围及覆盖面广,效果好。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评为4分。比例50%为不合格,评为1-0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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