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管理办法-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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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GD-ZY-03.1-2012
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管 理 办 法
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二 O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1、适用范围2
2、《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2
3、工作机构2
4、质量合格证书单元划分2
5、委托条件2
6、委托程序3
7、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及产品检测3
8、审定与发证3
9、证书的管理3
10、附则4
附件一: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体系评审细则5
附件二: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检测实施细则21
附件三: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申请书29
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管 理 办 法
1、适用范围
1.1、输变电钢管结构是重要的电力线路器材,特别是近几年全国钢管杆、钢管塔及钢管构支架的使用量大大增加,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着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为了保证和提高电网所使用的输变电钢管结构的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生产1000kV及以下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在生产企业自愿委托的前提下,作为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申请、评审、产品检测及证书发放管理的依据。
2、《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
《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管理办法》依据下列标准制定:
2.1、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2.2﹑DL/T646-2012《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3、工作机构
3.1、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根据企业的委托,组织对委托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评审、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符合发证条件的给予颁发《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2、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83-1号
负 责 人:姚 杨
传 真:0591电 话:059187626795转801
电子信箱: HYPERLINK mailto:fzgddl@126.com fzgddl@126.com
网 址:
邮政编码:350001
4、质量合格证书单元划分
4.1、按电压等级分为:110kV、220kV、330kV、500kV、750 kV(800 kV)和1000 kV五个等级。
4.2、按产品类别分:圆形钢管杆、多棱形钢管杆(含折边圆)、钢管塔及钢管构支架。
4.3、同一类别产品,高电压等级可覆盖低电压等级。
5、委托条件
5.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所申报的产品。
5.2、具有生产所申请电压等级及规格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人员、设备和工装能力。
5.3、具有生产所申请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4、企业已建立并能够保持持续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5.5、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6、委托程序
6.1、企业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
6.2、申请企业需填写《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申请书》(见附件三)一式二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3、与质检中心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及产品检测
7.1、由质检中心根据企业申请情况组织体系评审组和产品检测组,制定评审计划,并提前三日通知企业。
7.2、体系评审组应当按照《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体系评审细则》(见附件一)进行实地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
7.3、评审组在实地评审结束前向企业反馈评审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质检中心提交评审结论。
7.4、在企业质量体系评审的同时,产品检测组按照企业申请的电压等级及产品类别依据《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检验实施细则》(见附件二)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在完成检测工作后出具检验报告。
8、审定与发证
8.1、质检中心应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评审记录、评审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
8.2、对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颁发《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8.3、《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证书编号、生产地址、电压等级、产品类别和有效期。
9.证书的管理
9.1、输变电钢管结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生产企业需继续取证的,应当在质量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质检中心重新提出申请。
9.2、企业获得质量合格证书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规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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