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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 Vol. 36 No. 8 20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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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技术与发展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 黄晓家
0 前言
消防系统因平时不用而无法通过运行来判断优
劣,只能通过火灾的洗礼才能鉴别其合理性, 但火灾
又是频发的小概率事件,对于一栋建筑物来说可能
20年一遇甚或更长的时间,因此其技术进步的周期
漫长,技术进步有赖于规范制订的助力推动。改革
开放以来,国家倡导减灾防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稳
定发展,消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本文概述在国家
规范5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编制过程中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根据公安部和住建部规划的我国工程建设规范体
系,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从5建筑设计防
水规范6和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水规范6中分离出来,
这将进一步促进消防给水系统技术的发展。
在本次规范制订过程中, 理顺概念,引入火灾统
计、保证率、灭火用水量理论计算、火灾扑救工艺、安
全可靠性、消防水泵、消防排水等新的技术和理念,
使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技术能逐步发展为有
理论支撑的工程技术科学。
1 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这两个术语和定义是
依据我国以往各版规范,并根据工程实际应用经研
究确定,术语的确定是梳理和理顺消防给水和消防
给水系统的内涵和外延,以进一步在规范编制中确
定技术条款和工程中实施,减少争议,满足标准的定
义标准的要求。标准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为获得最
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
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
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
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因此
定义的准确引入可减少争议, 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
进行。
1960年 9月颁布的5关于建设设计防火的原则
性规定6、1974年 10月颁布的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
( T J16 ) 74, 简称/建规0)中消防给水系统内容涵盖
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等系统。其后 1982年版5高层民
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 GBJ 45 ) 82,简称/高规0)和
1987年 8月颁布的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 GBJ 16 )
87)修订逐步涵盖了所有的水消防系统。因此消防
给水是由消防水源和供水管网组成的向水灭火设施
供水的给水系统,按供水压力分为高压、临时高压和
低压系统;而消防给水系统则是由消防给水和水灭
火设施组成的系统。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科
学定义将为消防给水和消防给水系统的发展确立良
好的基石。
2 消防水源保证率与 2路进水
2006年版/建规0( GB 50016 ) 2006)参考 86版
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6( GBJ 13 ) 86)的地表水水源保
证率,而引入消防水源可靠性的概念,规定采用天然
水源时, 其保证率不应小于 97%。这一概念在本次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制订中进一步扩
展,当市政管网给水直接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时,市
政管网给水保证率应大于 99%。
20世纪 50年代至 80年代初期, 我国城市给水
管网普及率低,且管材质量差,管网出现爆裂中断供
水的概率相对较高,为此当时规范提出室外消火栓设
计流量大于15 L/ s时应采用 2路供水。但随着我国
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
国家专项市政给水管网治理, 管网保证率提高。如
上海、天津、广州等 17 个大城市调查, 1991 年
75 mm以上管道, 长度共15 840 km,修漏 11 852次,
平均为 0. 73次/ ( km # a) ,该值高于发达国家,如日本
横滨市平均仅为 0. 2次/ ( km # a)。但 1991年上海
共爆管 543次/ a, 平均为 0. 177 次/ ( km # a) , 天津
为 532次/ a,平均为 0. 243 次/ ( km # a) ; 成都为 87
次, 平均为 0. 161 次/ ( km # a) , 可见大城市的管网
保证率较高, 基本接近国际水平。近年我国城市给
水的保证率大幅度提高,按爆管维修率计算,供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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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性高达 99%以上。
如按每次爆管最大维修日 3天为极限, 城市给
水管道的供水保证率应为 100%减去一次爆裂中断
供水概率,则我国城市给水管网的的平均供水保证
率为 100- ( 3 @ 0. 73/ 365) @ 100= 99. 4%, 这一数
据大于要求市政管网供水保证率 99%, 可见我国城
市管网平均给水保证率能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因
城市给水管网保证率这一概念的引入, 可缩小室外
消防给水 2路进水双水源地应用范围。
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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