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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甚低频电磁法技术规程.ppt

发布:2018-03-08约8.42千字共2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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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084—93 地 面 甚 低 频 电 磁 法 技 术 规 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甚低频电磁法(简称VLF法)勘查工作的技术设计原则、仪器设备及使用、野外工作、资料整理和图件编制等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能源、矿产地质找矿中以及水文、工程、环境、灾害地质测量中的地面VLF法工作。 2 引用标准 GB/T14499 地质矿产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 DZ/T 0069 地球物理勘查图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 3 总则 3.1 VLF法是用频率为10~30 kHz的电台发射的电磁波作为场源,在地表、空中或地下测量其电磁场的空间分布,从而获得电性局部差异或地下构造信息的一种电磁法。 3.2 VLF法可测的参数通常为: 3.2.1 VLF磁场分量,其中包括水平分量振幅;垂直分量振幅;垂直同相分量(或极化椭圆倾角);垂直异相分量(或极化椭圆偏心率)。 3.2.2 VLF电场分量,其中包括水平分量振幅;水平同相分量;水平异相分量;水平分量相对于水平磁场分量的相位角(或经计算求得)。 3.2.3 VLF视电阻率(或经计算求得)。 3.3 VLF法的应用范围 3.3.1 在普查找矿或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中,直接或间接圈定某些矿产或煤层露头线; 3.3.2 浅部地质填图 3.3.3 在水文、工程、环境、灾害地质工作中圈定断裂破碎带、岩溶发育带、岩脉、基岩裂隙水的调查及地下水污染监测等; 3.3.4 地下埋藏物的探查。 3.4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宜投入VLF法工作。 3.4.1 具有低阻覆盖电磁波被严重吸收,集肤深度太小,以致不能发现覆盖层下目标物的地区; 3.4.2 电力线、电话线、地下管线等人工导体密布严重干扰了目标物异常的地区; 3.4.3 天电干扰或其他人为干扰使仪器读数不稳,无法进行正常观测的地区。 3.4.4 地形切割太剧烈,无法进行地形改正的地区。 4 技术设计 4.1 设计书编制要求 4.1.1 VLF法的技术设计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来编制。 4.1.2 设计书内容应当包括:目的任务、工区的地理经济特征;前人工作综述、分析和评价:工区的地质和地球物理特征;设计工作的方法和质量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野外工作和提交成果报告的时间等。 4.1.3 编写VALF法工作设计时,应收集与分析下列已有资料。 4.1.3.1 测区的人文、气象、交通运输资料: 4.1.3.2 测区的地形、地貌、第四纪覆盖层分布及厚度。特别应注意地形走向、起伏幅度及坡度、以及人工导体分布情况,估计它们对观测的影响程度。 4.1 3.3 测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测绘资料; 4.1.3.4 测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地质资料; 4.1.3.5 测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水文地质资料; 4.1.3.6 测区及其邻近地区与工作任务有关的地球物理资料,重点是电性资料。 4.1.4 设计时应根据邻区或类似地质条件的其它地区的实际工作结果对本区使用VLF法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必要时应选择地质情况比较清楚的已知地段进行野外现场踏勘性试验工作,来确定方法的有效性。 4.2 测区及测网 4.2.1 测区范围的确定 4.2.1.1 测区范围应包括整个被勘查对象可能赋存的地段,并适当向外有一定延伸使所反映的异常有足够的背景场衬托。 4.2.1.2 对于追索性的测区范围应包括全部或一部分已知地质体,以便将已知资料用于对比未知区:在前人基础上扩大测区范围时,应在测区边缘重复2—3条测线,以便联系对比。 4.2.2 测线布置 4.2.2.1 测线方向应尽量垂直于探测目标物的走向,并尽可能与测区中,已知或设计的勘探线、典型实测地质剖面相重合。 4.2.2.2 测线布置应考虑地形地貌特征及人工干扰设施。尽量避开陡崖、经济林木、村镇、厂房、电话线及电力线等人工导体密布地段、大型水库和大片水田区。 4.2.3 测网密度 4.2.3.1 测网密度应根据地质目的、性质、探测目标的规模、构造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可按表1的规定来布置。 表1 4.2.3.2 当测线上反映的单个异常的测点数达不到表l所规定的要求时,必须保证三条剖面在相应位置上有异常反映。 4.2.3.3 有时限于工作条件和为了工作方便,也可按不规则测网进行观测或进行路线测量。 4.3 VLF电台的选择 4.3.1 选择电台和进行生产测量的时间要考虑所选电台应工作稳定和有足够的场强(与天电干扰相比),并变化不大或缓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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