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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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保护环境,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类永久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并掌握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铭记“破坏资源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资源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对水源、土地、森林、动物及矿物等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水土流失是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对黄土高原乃至黄河流域来说更是如此。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面积为43万km 2,严重区达28万km 2,分别占区域总土地面积的69%和45%。年土壤侵蚀量在40 00~1000 0t /l ( m z,坡耕地随水力年损失土层0.2—2 cm ,严重区为2~3c m 。目前,黄河平均高出两岸地面4~10m ,成为一条“悬河”,是下游区经济建设中的一大隐患。要根治黄河水患,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必须对水土流失进行有效防治,搞好水土保持。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在黄土高原区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核心,但水土保持并不能解决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所有问题,水土保持并不等同于生态环境建设,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区别
1.1 概念不同
人类在有目的、有计划地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认识,使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能力大大加强。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一些相应的副作用,会不同程度地污染和破坏环境,被污染和破坏了的环境又反过来影响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由此引入“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两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包括预防保护、治理与成果管护三个方面:①在尚未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或水土流失轻微的地区,通过合理利用水土、植物资源以及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和管理措施预防水土流失的发生;②在水土流失地区,科学地采用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以及应用新技术等手段来治理水土流失;③治理成果的管护和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是指对已经退化或被破坏、正在退化或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通过人为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通过预防保护,依靠自身调解) 、生态修复 ( 辅助人工措施) 和生态重建( 完全依靠人工措施) ,从而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使生态系统内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重新趋向平衡,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使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趋于协调。
1.2应用范围不同
生态环境建设的范围包含自然环境中的所有生态系统,保护对象为所有自然资源,其范围广泛,涵盖整个自然环境;水土保持的范围仅包含自然环境中的土地生态系统,保护对象为水土资源,其涵盖范围小,应用比较具体。
1.3治理措施不同
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封育治理措施。生态环境建设措施除包括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外还包括生物防治措施( 利用生物链条生存法则来控制动物种群的数量,如草原鼠害防治等) 、生态移民措施、化学防治措施( 水污染的防治等) 及设立自然保护区等。
1.4行业管理部门不同
水土保持工作隶属水保部门管理实施,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部门则很多,其中水利、水保、林业、环保、农业、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都实施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它们各有其侧重点,都有一定成效,但由于多部门分割管理,重复建设不可避免。
1.5项目前期工作所依据的规范不同
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由于行业不同,项目前期工作所依据的规范和采用的投资概( 估)算标准有所不同。水土保持部门进行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都是依据水利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投资概( 估) 算采用水利部文件水总【2003 167号倒( 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 估) 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其它部门进行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在依据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参照其它部门的标准,有些指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的联系
2 .1 水土流失是生态环境恶化的最直接原因
水和土是生态系统最基本的组成因素,同时又是独立的生态系统,它们在一定时期内构成了相对稳定的自然整体。但构成最基本因素的水和土,在非正常丧失或遭到破坏( 即水土流失) 后,必然影响到原有的协调稳定关系,最终导致生态系统失衡、破坏水土资源、污染河流,是生态环境恶化的最直接原因。反之,在水土流失地区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重新调整水、土状况,就可以建立新的生态平衡关系,使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转化。
2.2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国是一个山川多变、地形极其复杂的国家,境内高差悬殊、生态环境多种多样。其中高山丘陵的面积约占总土地面积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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