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剖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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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转炉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现状 级别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炉衬寿命(炉) ≥15000 ≥13000 ≥10000 2.溅渣护炉 采用溅渣护炉工艺技术 3.余能回收装置 配置有煤气与蒸汽回收装置,配置率达 100% 4.自动化控制 采用基础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资源与能源管理等三级计算机管理功能 采用基础自动化和生产过程自动化,并包括部分资源与能源管理等三级计算机管理功能 采用基础自动化和生产过程自动化两级计算机管理功能 5.煤气净化装置 配备干式净化装置 配备湿式净化装置 6.连铸比(%)① 100 ≥95 ≥90 7.各系统除尘设施 配备有齐全的除尘装置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达100% 二、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 1.钢铁料消耗(kg/t) ≤1060 ≤1080 ≤1086 2.废钢预处理 对带有涂层及含氯物质的废钢原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二恶英物质的产生 3.生产取水量(m3/t) ≤2.0 ≤2.5 ≤3.0 4.水重复利用率(%) ≥98 ≥97 ≥96 5.氧气消耗(m3/t) ≤48 ≤57 ≤60 6.工序能耗(kgce/t) ≤-20 ≤-8 ≤0 7.煤气和蒸汽回收量
(kgce/t) ≥30 三、产品指标 1.钢水合格率(%) ≥99.9 ≥99.8 ≥99.7 2.连铸坯合格率(%) 100 ≥99.85 ≥99.70 四、污染物产生控制指标 1.废水及污染物 ⑴废水排放量(m3/t) ≤1.5 ⑵石油类排放量(kg/t) ≤0.008 ≤0.015 ≤0.030 ⑶COD 排放量(kg/t) ≤0.150 ≤0.225 ≤0.750 2.废气及污染物 ⑴烟粉尘排放量(kg/t)② ≤0.06 ≤0.09 ≤0.18 ⑵无组织排放 达到环保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五、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1.钢渣利用率(%) 100 ≥95 ≥90 2.尘泥回收利用率(%) 100 六、环境管理要求 1.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相应的排放标准包括:GB8978、GB9078、GB13456、GB16297 等。当新的排放标准替代有关标准时,应执行新标准。 2. 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保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3. 环境审核 按照《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审核;按照 GB/T24001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按照《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审核;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 4. 废物处理 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物处置方法处置废物;严格 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废物转移制度;对危险废物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1.每个生产工序要有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要有作业指导书;易造成污染的设备和废物 产生部位要有警示牌; 生产工序能分级考核
2.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
-开停工及停工检修时的环境管理程序;
-新、改、扩建项目管理及验收程序;
-储运系统污染控制制 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预案并进行演练;
-环境管理记录和台账 1.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要有作业指导书;生产 工序能分级考核
2.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
-开停工及停工检修时的环境管理程序;
-新、改、扩建项目管理及验收程序;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污染事故的应急程序 6. 相关方环境管理 -原材料供 应 方的管 理;
-协作方、服务方的管 理程序 -原材料供应方的管理 程序 注:①由国家指定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可扣除非连铸产品产量后计算连铸比;②含无组织排放量。
钢铁行业(电炉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企业现状 级别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电炉优化供电节电技术 采用电炉优化供电节电技术 2.自动化控制 采用基础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资源与能源 管理等三级计算机管理功能 采用基础自动化和生产过程自动化,并包括部分资源与能源管理等三级计算机管理功能 采用基础自动化和生 产过程自动化两级计算机管理功能 3.余热回收 采用烟气、汽化冷却等余热回收技术 4.连铸比(%) 100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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