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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全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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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表 项目名称 景芳三堡单元JG1203-61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 型号规格 QTZ80 使用单位 杭州天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 浙AE-T01389 生产单位 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 出厂编号 5810-67 安装单位 浙江长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出厂日期 2011.1 工程名称 景芳三堡单元JG1203-61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 现场编号 1#塔吊 施工地点 杭州市江干区 检验日期 2015.5.31 检验时 样机概况 高度 m 最大幅度/安装幅度 m 倍率 附墙数 最大幅度 起重量t 基础形式 塔身 配置 检验时机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保证项目 不合格数 一般项目 不合格数 检验结果判定: 说 明 备注 审核: 检验: 附录:检验项目、内容及要求;检验结果及单项结论 附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内 业 资 料 安装拆卸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安装拆卸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多塔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 安全技术交底齐全 验收资料齐全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司机、信号司索工及安装拆除工持证上岗 产权备案、安装验收、使用登记、检测报告等齐全有效 租赁、拆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签字盖章齐全 租赁、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等签字盖章齐全 运行安全检查、整改记录齐全 安装自检记录 * 使用 环境 塔式起重机尾部分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m * 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任意一台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m,处于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式起重机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 塔式起重机独立高度或自由端高度不应大于使用说明书的允许高度 *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安全 距离 (m) 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 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 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 基础 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基础方案设置 基础应有排水设施,不得积水 * 结构件 主要结构件应无明显塑性变形、裂纹、严重锈蚀和可见焊接缺陷 * 结构件、连接件的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 销轴轴向定位应可靠 * 高强螺栓连接应按说明书要求预紧,应有双螺母防松措施且螺栓高出螺母顶平面的3倍螺距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与臂长组合及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平衡重、压重吊点应完好 附表(续) 序号 项目 类别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结论 * 结构件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状态下,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轴心线的侧向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4/1000,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1000 塔式起重机的斜梯、直立梯、护圈和各平台应位置正确,安装应齐全完整,无明显可见缺陷,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平台钢板网不得有破损 休息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2.5m的高度处,上部休息平台的间隔不应大于10m * 塔身高度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有附着装置 * 行走 系统 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钢轨接头处应有轨枕支承,不应悬空,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应移动 轨距允许误差不应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应大于6mm 钢轨接头间隙不应大于4mm,与另一侧钢轨接头的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应大于2mm * 塔机安装后,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对于上回转塔机不应大于3/1000;对于下回转塔机不应大于5/1000。在轨道全程中,轨道顶面任意两点的高度差应小于100mm 轨道行程两端的轨顶高度不宜低于其余部位中最高点的轨顶高度 * 起升机构 钢丝绳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应正确穿绕。钢丝绳润滑应良好,与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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