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基本能力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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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基本能力要求(监理培训的意义)
一、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情况简介
监理的名词概念的由来:从国外(日本)泊来语;
我国从1998年开始推行建设监理制,十余年来,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监理对象所涉及的范围基本覆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实行建设监理制,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我国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现状,我们能作出这样的基本评价:
第一、我国建设监理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体现在:各地均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监理工作已经基本走上规范化轨道;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监理对象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第二、创造了一大批优质名牌的监理工程项目。实践证明,实施监理的工程,其质量、进度、造价控制普遍得到了保证,越来越多的名牌监理工程不断涌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第三、积累了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经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和经验总结,我国的许多大型监理企业都已经基本具备了监理各行、各类技术复杂的工程的能力,实践培养、锻炼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合格的工程监理人员。
第四、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监理队伍。过十几年的发展,监理行业不断壮大,机制不断完善,监理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取得国家执业资格的人数较前些年有很大增幅,监理所涉及的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建设项目的各个领域。
第五、监理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总之,我国自推行监理制度十几年来,特别是1996年全国推行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业正在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不断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监理行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已经初步奠定了它在建设领域项目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并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然而,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在短短的十几年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这些业内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制约了监理行业发展。有些问题比如:业主行为的不规范以及监理取费偏低等方面,靠行业自身的自律、约束是无法解决的,只有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政府监督机制,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相应的约束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沈阳市的监理行业的发展也同全国一样,走过了试点到全面推广的过程。88年试点,92年开始发展,到96年市政府2号令的发布,沈阳的监理行业算是正式起步。十几年来,由当初的6、7家公司发展到如今现在的规模。
二、存在的主要几方面的问题:
1、行业(或企业)内在问题:
第一、监理企业管理效益差;
第二、监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第三、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
第四、监理服务范围太窄;
第五、监理企业创新发展意识差;
第六、监理队伍稳定性差。
2、外在影响因素:
第一、市场不规范,无序竞争,压价现象严重,业主违规行为普遍;
第二、监理的社会地位未能引起业主与承包商的重视;
第三、一些地区监理企业过多过滥,行业管理较差;
第四、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压价的问题,因此,即便国家出台了新的监理取费标准,仍然的不到正常的落实,许多地方项目由于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执行起来仍然存在一定难度。
正是以上这些原因,使得监理行业本身没有足够的发展空间,监理企业后劲不足,导致人才流失等等,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理企业的发展,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三、主要问题的表现及成因分析:
根据对上面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把这些问题综合归纳为如下几大方面并对其问题的产生及原因进行说明:
1、关于监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素质不能满足需要,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应检的项目未检;应签认项目未签认;需要旁站的未旁站。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二是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致使工程质量难以控制;三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较少,专业不配套,监理员的数量、质量不适应现场旁站的需要;四是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理人员配置标准,不少监理企业根据监理取费的情况确定人员和设施的配置方案,进场监理人员数量和层次往往不能满足实施监理工作的需要;五是一些监理人员缺乏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六是监理工作不规范,制定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的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2、关于监理取费普遍偏低的问题:
由于监理取费的偏低,致使许多监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员工势必看不到良好的前景,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必然留不住。这种现象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的几年内会更加突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关于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是指我们目前的监理队伍的整体层次达不到要求。这其中主要体现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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