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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

发布:2017-06-14约2.71千字共2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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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招 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公司治理与管控 适用范围 公司全系统 废止说明 无 内容概要 为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公司管理,,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要求制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共分章十七条,采购采购由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采购。第条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供应商的文件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文件解释或澄清; ()编写采购报告()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   第条小组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采购报告的起草;   (四)配合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配合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一般规定(一)名称、名称、项目概况等基本情况说明; (二)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应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文件编制要求、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评定成交的等。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明确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不得要求或标明供应商名称,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应通过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活动。 供应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截止的为无效文件,应拒收。   供应商可以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作为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在对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终止采购活动,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终止采购活动应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采购报告应由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小组对采购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小组成员对采购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采购报告。签订采购合同。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进行评审的,第条成交成交成交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标的合同估算价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之前,在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   (一)、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或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公示的期限;()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条 任何供应商、单位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将公示情况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一并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 (三)谈判情况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采用其他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可以取代唯一供应商的。 第六章 询价采购 第四十八条?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非招标采购的,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应完整、明确。 第四十九条?询价采购应给供应商合理时间进行应答文件的准备。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周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顺延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 第五十条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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