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一)剖析.ppt

发布:2017-03-15约8.25千字共4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如果购进的该部分材料成本计入不动产原值,那么仍应区分两种情况 (1)购进该部分材料成本未达到不动产原值 50%,则该项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于当期全部抵扣。 (2)购进该部分材料成本达到或超过不动产原值50%,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中的60%于当期抵扣,剩余的 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第 13个月抵扣。具体处理方法参照案例一。 纳税人购进其他服务,如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等,直接耗用于自建不动产的,应按照上述购进材料直接用于自建不动产的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PPT模板网: 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 13 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PPT模板网: 【政策解读】 对纳税人 2016 年 5 月 1 日以后取得不动产,2016 年 5月 1日以后发生的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项目(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进项税额 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贷:银行存款等 第一PPT模板网: 【政策解读】 2.进项税额 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暂时挂账,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 13个月, 将其转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科目,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40%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40%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纳税人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前提,是要求纳税人凭 2016 年 5 月 1 日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就是说,允许抵扣的前提是具备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 第一PPT模板网: 第一PPT模板网: 第五条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40%部分,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 13 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讲解】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服务,当期没有直接用于在建工程(例如计入原材料、工程物资等科目) ,在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又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购进时允许全额抵扣。 2.转用于允许抵扣的不动产项目时,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 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计入 “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 13 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第一PPT模板网: 【政策讲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纳税人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前提, 是要求纳税人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也就是说,允许抵扣的前提是具备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 第一PPT模板网: 【案例三】 新建不动产过程中领用前期购入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2016年 9 月 10 日,纳税人购入一批外墙瓷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 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30万元;因纳税人购进该批瓷砖时未决定是否用于不动产(可能用于销售) ,因此在购进的当期全额抵扣进项税额。11月20 日, 纳税人将该批瓷砖耗用于新建的综合办公大楼在建工程。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该 30 万元进项税额在购进的当期可全额抵扣,在后期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时,该 3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40%应于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并于领用当月起第13 个月,再重新计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第一PPT模板网: (一)该批瓷砖购进时进项税额处理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