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游乐园(场)的安全措施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有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各类游乐园(场)。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88 安全标志 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408-87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 GB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7-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9670-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10001-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19004.2-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第2部分:服务指南(idt ISO 9004-2:1991) LB/T001-1995 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WH0201-94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游乐园(场) 设有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开展各项游艺、游乐活动,主要供游客娱乐、健身的场所。 3.2 游乐设施 游乐园(场)中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回转、场地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客游乐的现代机械设施组合。例如:滑行车、观览车、转马、空中转椅、碰碰车、光电打靶等。 3.3 水上游乐设施 承载游客在水面上进行游乐活动,由机械动力驱动、人力驱动或由游客自行操纵的设施。例如:碰碰船、游船、水上自行车、水滑梯等。 3.4 水上世界 游乐园(场)中供游客游泳或嬉水等水上游乐活动的场所。它是游乐园(场)中一个专门的类别。 3.5 文化娱乐设施 游乐园(场)内的剧场、影院、歌厅、舞厅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6 游客有效投诉 游客向县以上机关投诉,并且是由于游乐园(场)的过失而导致产生的有效投诉。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可概括为:安全第一,服务优质,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4.1 安全 4.1.1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4.1.2 配备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项安全设施,确保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运营。 4.1.3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4.1.4 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4.1.5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要建立完整的维修、保养制度,有专人、专职负责。 4.2 服务 4.2.1 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 4.2.2 严禁经营带有赌博、色情、迷信、种族歧视等不健康色彩的游艺项目和文娱活动。 4.2.3 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 4.2.4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4.3 卫生 4.3.1 环境整洁卫生,色调协调。 4.3.2 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 4.3.3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各项卫生法规。 4.4 秩序 4.4.1 制定游乐规则,引导游客活动,加强治安防范,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保证场内游乐秩序和治安秩序良好。 4.4.2 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种机械设施正常运营。
5.1 游艺机、游乐设施、水上游乐设施和水上世界,其购置、安装、使用、管理按GB8408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游艺机、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水上世界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使用这些设施、设备,应取得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5.2 文娱设施 各种文化娱乐设施、设备状态正常、性能良好。场内通风良好,有紧急疏散游客的出口通道,并按GB2894设置紧急出口标志;照明条件符合WH0201的规定。 5.3 接待设施 5.3.1 售票处 5.3.1.1 售票处应设在正门外显著位置,周围环境良好、开阔,设置遮阴避雨设施及排队栅栏。 5.3.1.2 售票窗口的数量应与游乐园(场)能接纳的游客量相适应。 5.3.1.3 游乐园(场)内分单项购票游乐的,应设置专门的售票处,方便游客购票。 5.3.1.4 售票处应向游客公布票价表、购票须知、营业时间、游乐园(场)简介、项目介绍和游乐须知等服务指南。 5.3.2 接待处 5.3.2.1 接待处应设在正门附近,有明显的标志。 5.3.2.2 接待处应设有专门的团体接待和接受游客投诉的柜台,并有专人值班。 5.3.2.3 接待处室内照明、通风等条件良好。 5.3.3 行李保管处 5.3.3.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