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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程序设计》函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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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函数 6.3 变量的作用域及存储类别 6.3.2 动态变量与静态变量 3.静态变量 以静态存储方式分配的变量称为静态变量,包括所有的全局变量和用static声明的局部变量。动态变量可以定义在函数外部(如:全局变量),也可以定义在函数内部(如用static声明的局部变量),静态变量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占有固定的存储空间,只在程序执行结束时释放占用的存储单元。 静态变量在未被赋初值时,其值为0。 第6章 函数 6.3 变量的作用域及存储类别 6.3.2 动态变量与静态变量 3.静态变量 (1)用static声明的局部变量。用static声明的局部变量又称静态的局部变量。其声明形式如下: static 变量类型 变量名; 静态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仍然是变量定义所在的函数,即只有当程序进入该函数时,这些变量才可以使用,离开该函数后就不能使用这些变量了,但不能使用并不代表这些变量不存在,静态局部变量在程序第一次进入定义所在函数时被分配存储空间,函数执行完(所在程序并没有执行完)后,变量的存储空间不释放,再次调用该函数时,变量继续使用所占的存储空间,并保持上次调用所得到的结果。 第6章 函数 6.3 变量的作用域及存储类别 6.3.2 动态变量与静态变量 3.静态变量 (1)用static声明的局部变量。 例: int fun(int a) { auto int b=0; static c=3; b++;c++; return(a+b+c); } main() { int a=2; int i; for(i=0;i3;i++) printf(%d\n,fun(a)); } 程序运行结果如下: 7 8 9 第6章 函数 6.3 变量的作用域及存储类别 6.3.2 动态变量与静态变量 3.静态变量 (2)用static声明全局变量。全局变量都是静态存储方式,在一个文件中定义的全局变量,在其他文件中也可以使用,用static声明全局变量是限制其作用域仅为所在的源程序文件,即不能被其他文件使用。其声明形式如下: static 变量类型 变量名; 用static声明全局变量与用static声明局部变量的形式相同,不同的只是定义位置不同,全局变量定义在函数外部,而局部变量定义在函数内部。 第6章 函数 6.3 变量的作用域及存储类别 6.3.2 动态变量与静态变量 3.静态变量 (3)用extern声明全局变量。全局变量的作用域从定义变量的位置开始到所在源文件结束,用extern声明全局变量是扩展全局变量的作用域。其声明形式如下: extern [变量类型] 变量名; 其中,[变量类型]是可省略项。 用extern声明全局变量与全局变量的定义是分开的,用extern声明全局变量应放在扩展位置。根据作用域扩展情况的不同,对全局变量进行extern声明的位置也不同。 第6章 函数 6.3 变量的作用域及存储类别 6.3.2 动态变量与静态变量 3.静态变量 (3)用extern声明全局变量。 1)在所在源文件的作用域外的某函数内部进行声明,其作用是扩展全局变量的作用域至该函数。 例: fun1() { int c; a=2;b=3; c=fun2(); printf(%d,%d\n, a,b); return c; } fun2() { extern int x,y; a+=a; b+=b; x=a+b; printf(%d, %d, %d, %d\n, a,b,x,y); return x; } int x=11,y; main() { int y=19; printf(%d\n,fun1()); printf(%d,%d\n, x,y); } int a, b; * * 第6章 函数 结构化程序的模块结构: 主控模块 模块1.1 模块1.n 模块2.1 模块2.n 模块n.1 模块n.n 模块1 模块2 模块n …… …… …… …… 第6章 函数 程序结构 : main() { … f1(); … f2(); … … fn(); … } f1() { … f11(); … f12(); … } f11() { … } f2() { … f21(); … f22(); … } fn() { … fn1(); … fn2() … } f12() { … } f21() { … } f22() { … } fn1() { … } fn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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