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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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规章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范县2016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农村河塘整治)项目部
2016年10月10日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量化评分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三定一结果”(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结果),认真做好整改。
5、公司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接受主管部门动态检查评分。
6、项目部接受并配合公司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7、公司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部并对检查出的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整改。
8、安全文明科不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一般情况,应有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发出整改通知书;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发单项停工通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公司发出停工通知书。
9、公司应按《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每个项目进行阶段性安全评价,并报安全文明科进行复检评价。
10、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安全生产文件,有针对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落实。
11、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有重大隐患,被停工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范县2016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农村河塘整治)项目部
2016年10月10日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由班组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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