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质监督方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人 防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方 案
我站是受省、市人防主管部门委托,对省内在建的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我们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把监督参建各方严格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符合国家有关人防质量验收标准和保证监督工作有序按章开展,作为工作目标 ,制定本质量监督方案。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核六、常六 级 类人防工程(附建式),战时用途 二等人员掩蔽部 。人防工程处于地下第 一 层,受监建筑面积平方米。本工程设 个防护单元, 个人员出入口部, 个进排通风口。
工程开工时间为年 月 日,预计竣工时间为 年月 日。
二、质量监督程序、内容、方法
(一)工程开工前监督
质监站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质量保证体系。
2、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参与各方资质、人员资格证书。
3、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审批文件,有关人员的任命文件。
4、召开质量监督交底会议。
(二)施工过程中监督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为不定期的巡回抽查和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
1、巡回抽查
(1)检查方式:事先不通知、不定期的巡回抽查(原则上,防水水施工过程中进行一次抽查,其他视情况而定)。
(2)检查内容:各种原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进场管理使用情况,实物质量、质保资料、现场检测(砼、主要承重结构钢筋扫描检测、现浇板厚度、轴线、层高检测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由于事先未通知,其中部分质保资料,各方行为等资料不能当场检查的,可事后补查或在部分工程质量验收检查时系统检查)。
(3)每次巡回抽查时施工作业面、操作层质量为必查项目。
2、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
根据本工程特点,当施工至下表所列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提前通知我站,以便安排质监人员复核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序号 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 工程要求 提前报检天数 1 单建式工程地基验槽或桩基工程 槽基、桩位图资料齐全 2~3 2 *底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 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2~3 3 *墙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 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2~3 4 *顶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 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2~3 5 主体结构验收 工程主体完工达到验收要求,资料齐全 3~5 6 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安装前 战时通风、给排水、电气设备材料进场 2~3 7 竣工验收 各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资料齐全 5~7 *当多批次施工时,除第一批次施工必检外,此后按施工批次和施工进度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监督抽查。
(1)对人防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2)系统检查人防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履行及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三)主体结构和竣工质量监督验收
1、主体结构完工后,建设单位应以《主体结构验收通知书》通知我站,我站在五个工作内安排主体结构验收。
2、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基础上提前通知我站,我站将会同人防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监督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发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质监站向人防备案部门报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向人防备案部门报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送达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注:本方案一式四份,质监站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六、公开办事制度
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请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及时向我站举报投诉。
质监科长:
站 长: 年 月 日
电话:0791—8843968、0791—8843961 传真:0791-8843960
地址:南昌市王家庄路19号(省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大楼10层) 邮编:330006
网址:
三、质量监督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编制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应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