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J 3-1986 合成氨节能设计技术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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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设 计 标 .准
合成氨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HGJ3-86
(试行)
1987 北 京
目 录
1 大型合成氨装置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 23)
1.1 总 则 ( 23)
1.2 综合能耗指标 ( 23)
1.3 主要工序的能耗指标 ( 23)
1.4 节能措施 (31)
2 中小型合成氨装置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32)
2.1 总 则 (32)
2.2 节能措施 (35)
附件:能耗计算的统一方法与公式 (37)
编制说明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设 计 标 准
合成氨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HGJ3-86
(试 行)
1987 北京
说“
明
《合成氨节能设计技术规定》是化学工业部批准颁布试行的没计标准。本规定的内 容包括:大型合成氨装置节能设计技术规定;中小型合成氮装置节能设计技术规定:附
件和编制说明。
本规定由中国武汉化工工程公司主编。编制人为林警元、戎兴汉、冉崇慧周志,审
核人为陈道三同志,审定人为陈以盘同志。
23
化 设
工
计 标
部 准
合成氨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试 行)
设 计标 准
HGJ3-86
主编中国武汉化工工程公司
批准化学工业部
试行 日 期
198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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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页
1 大型合成氨装置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1.1 总 则
1.1.1 能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现在和将来都必须对能
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
1.1.2 本规定适用于大型合成氮装置的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的设计,
1.1.3 综合能耗级别分为第一级能耗指标、第二级能耗指标及第三级能耗指标。 新建项目宜尽量达到第一级能耗指标,不应高于第二级能耗指标。改建项目应尽量达到
第二级能耗指标,扩建项目宜达到第二级能耗指标,均不应高于第三级能耗指标。
1.1.4 应采用节约能源的新工艺、新技术、高效设备,不得采用能耗大的落后工
艺和国家已宣布淘汰的机电产品、设备。
1.1.5 应注意选择能源品种,合理利用能源,综合利用工艺热能,多级利用高位
热能,合理利用余热、余压、冷凝液等,提高综合热效率。
1.1.6 设计中应设能耗检测和控制仪表,并应不断提高自控水平。
1.1.7 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缩短投资回收期,
新建大型合成氮厂投资回收按静态回收期计算, 一般不应超过五年,
改建项目每年节约41.868×10?千焦(1000万大卡),投资应小于1000
元。
以油为原料及燃料的大型合成氨改建以煤代油时,每年代替一吨油(包
括轻油、重柴油、重汕),投资应小于750元.
1.1.8 新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均应增加论述能
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章节。
1.1.9 节能设计除按本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颂发的有关规定及规范。
1.2 综合能耗指标
1.2.1 本规定制定的不同原料生产合成氮的节能设计综合能耗三级指标见表1.2-1.
1.2.2 “七五”期闯以天然气或轻油为原料新建厂应不高于第二级指标,改建厂
和扩建厂应尽量达到第二级指标。
1.2.3 以重油和煤为原料的新建厂不得高于第二级指标。在现有工艺水平基础上,
九十年代后期设计的新厂要进一步充分利用能源,达到本规定的第一级指标。
1.2.4 不断采用新工艺与新技术,在九十年代设计的以天然气和轻油为原料的新
厂应达到本规定的第一级指标。
1.3 主要工序的能耗指标
大型合成氮装置的能源利用,在节约燃料和动力方面,主要是各种等级蒸汽的综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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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 原 料 生 产 合 成 氨 综 会 能 耗 指 标
表1.2-1(以1吨产品液氮计)
表1.2-1
指
标
原
料
品
种
第 一 级
第 二 级
第 ,三 级
×106kJ
(x106kcal)
折标浆
(kg)
×10kJ
(i00kcal)
折标煤
(kg)
×10k]
(xi00kca1)
折标煤
(kg)
天
然
气
20.3~32.7
7.0~7.8
000~1114
35.2~37.3
3.4~8.9
1200~1271
38.9~40.6
8.3~9,7
1328~1388
轻
油
40.2
9.6
1311
40.2
9.6
1371
43.5
10.4
1486
瓜
汕
41.0
9.8
1400
41.0
9.8
1400
煤
51.5
12.8
1757
51.5
12.3
1757
25
HGJ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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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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