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市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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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传媒}某市市广播影
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指导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 .根据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
关系等情况,对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
和最高等级控制。岗位设置的总量应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
编制总数保持一致。
6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7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
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
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8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
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
广播影视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
广播影视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9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
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
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业
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
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10 .市政府人事、文化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广播影视
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因
素,综合确定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重庆市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
标准》详见附件 1)。
11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其中广播电
台、电视台和影视剧制作单位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
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70% ;传输发射监测单位,专业技术岗
位比例可适当降低。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
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岗位等级设置
㈠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2 .我市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 个等级,即
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或二
级职员(正)、厅级副职或二级职员(副)、处级正职或三级
职员(正)、处级副职或三级职员(副)、科级正职或四级职
员(正)、科级副职或四级职员(副)、科员或五级职员、办
事员或六级职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 《重庆市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详见附件 2] 。
13 .根据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
位的职员数量。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
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14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
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承担管
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15 .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应
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后,按干部管理权
限和《实施办法》及本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6 .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 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
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重庆市广
播影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详见附件 3)。
17 .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
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以及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
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发射监测单位和影视剧
制作单位按照市、区县分二类,确定岗位等级和岗位结构比
例。
18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广播影视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
广播影视事业发展需要和 “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
定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
间的结构比例。
19 .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如下:
⑴市属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原则上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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