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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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发电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保障体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体系: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是《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本预案和《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配套方案构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三)工作原则:
以保障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为基础,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以市、区政府应急防控统一领导为方向,对设备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发电部、技术支持部、综合部和EHS部长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电部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各部门分管环保工作部长担任,成员由发电部当班值长、灰硝硫运行主副值、发电部灰硝硫专工、锅炉专工、技术支持部锅炉主任工及热控专工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3)接受上级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并监督执行;
(4)根据公司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决定公司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人员技术水平;
(2)应急预案启动时,按指挥部指令开展工作。
(3)保证环保在线监测仪表的正常运行及定期标定、校验合格;
(4)跟踪并向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情况,调查了解发展过程并拟定上报环保部门的报告,经指挥部批准后上报。
(5)加强除尘、脱硫及脱硝装置运行调整,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6)加强设备巡检,发现环保设施故障或运行异常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7)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具体应急措施。
三、企业排污现状
目前我司一期工业废气排放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治理设施分别如下:
(1)二氧化硫:每台机组安装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此脱硫系统设计脱硫效率98%以上。
(2)氮氧化物:采用低NOx燃烧技术的同时加装SCR脱氮装置。
(3)烟尘:每台锅炉配套两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78%,同时除尘器后部的脱硫塔还可去除烟气中至少50%的烟尘,除尘效率达到99.89%,脱硫塔后方加湿式电除尘器,总的除尘效率达到99.98%。
目前我司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35mg/m3 ,氮氧化物50mg/m3 ,烟尘10mg/m3。
四、应急响应流程和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时限
(1)接警与上报
接到上级环保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时立即报告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部根据预警等级下达对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指令。
(2)应急响应措施执行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指令进入相应预案程序。
五、重污染天气预警
(一)预警分级
预警级别根据对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1、IV级预警(蓝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预警信息时;
2、Ⅲ级预警(黄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信息时;
3、Ⅱ级预警(橙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信息时;
4、Ⅰ级预警(红色):当政府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预案信息时。
(二)预警的调整和解除
根据政府发布调整或解除相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或解除;当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级别与公司预警级别有冲突时按照高级别预警处置。
六、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
按预警等级实行;分四级响应与之对应。
当发布IV级预警时,启动IV级响应;
当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Ⅱ级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Ⅰ级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措施
1、IV级响应措施: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使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
2、Ⅲ级响应措施:
(1)严格控制入炉煤煤质,尽量燃用低硫、低灰燃煤,并最大限度做好燃煤掺配工作。
(2)加强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运行管理,在保证设备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各项运行参数,保持灰斗低料位,加大除尘器电极板振打频次,确保烟尘达标排放。
(3)提高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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