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北斗的智能网联车载设备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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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北斗的智能网联车载设备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车载北斗导航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功能要求、
性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网联车载北斗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392-2013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GB/T20267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规范
GB/T30290.4-2013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第4部分:车载终端通用规范
GB/T32960.2-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
GB/T43187-2023车载无线通信终端
3术语和定义
GB/T19392-201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
LTE:长期演进技术(LongTermEvolution)
PPP:精密单点定位(PrecisePointPositioning)
RTK:实时动态定位(Real-timekinematic)
SBAS:星基增强系统(Satellite-BasedAugmentationSystem)
V2V:车与车(VehicletoVehicle)
V2I:车与基础设施(VehicletoInfrastructure)
V2C:车与平台(VehicletoCloud)
5一般要求
设备组成
5.1.1设备组成应至少包括下列部件或单元,如图1所示:
a)北斗接收模块:接收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信号,进行定位和测速;
b)数据处理单元:融合处理卫星定位数据和传感器数据,得到多源融合处理后的车辆位置、速度
信息;
c)通信模块:实现车与车(V2V)、车与基础设施(V2I)、车与平台(V2C)之间的通信;
d)传感器模块:用于环境和语义信息提取,如摄像头、雷达、IMU惯性器件等;
e)显示模块:显示导航信息、路况信息、地图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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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智能网联车载北斗导航设备结构框图
基本功能
设备应至少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a)定位功能;
b)地图匹配功能;
c)智能网联功能;
d)自动驾驶辅助功能;
e)电子地图功能;
f)人机交互功能;
g)报警功能;
h)自检功能;
i)通信功能。
外观质量
5.3.1设备表面应无凹痕、划伤、裂缝、变形、锈蚀、霉斑、灌注物溢出等缺陷;涂(镀)层不应起
泡、龟裂或脱落;文字符号及标志应清楚、美观。
5.3.2设备的开关、按钮、旋钮等部件应灵活可靠,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
语音输出
5.4.1引导信息应配有相应的语音提示。
5.4.2语音输出语句应简练、清晰、频度适当,并具有可配置性。
5.4.3应提供语音输出开关及音量调节功能。
操作与控制
5.5.1操作控制方式应简单灵敏,符合正常使用习惯。
5.5.2误操作不应引起设备的功能异常及设备损坏。
5.5.3控制器应便于正常调节,并在设备的正常操作位置易于识别。
环境适应性
5.6.1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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