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脂质体为主的化疗方案治疗复发转移性乳腺癌临床疗效比较.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精品论文 参考文献
紫杉醇脂质体为主的化疗方案治疗复发转移性乳腺癌临床疗效比较
李云霞1,2 易子寒1,2 沈丽达1.2 邓明佳1,2(1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云南昆明 650118;2云南省肿瘤医院内一科 云南昆明 650118)
【摘要】目的 比较紫杉醇脂质体联合卡培他滨方案与紫杉醇脂质体联合吉西他滨方案治疗蒽环类药物治疗失败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近期疗效和不良反应。方法 60例均为蒽环类药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均未使用过紫杉类药物。60 例病人分为 A(治疗组)、B(对照组)两组,经统计学处理两组具有可比性。A 组34 例接受紫杉醇脂质体联合卡培他滨方案,紫杉醇脂质体 175mg/m2静滴,第 1 天;卡培他滨950mg/m2,每日 2 次口服,第 1~14 天,21天为 1 周期。B 组26例采用紫杉醇脂质体 175mg/m2静滴,第 1 天;吉西他滨1250mg/m2,第 1、8 天静滴;21天重复一次。治疗 2 个周期以上评价疗效。结果 68 例患者均可行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A 组和 B组的有效率分别为 71.9%(23/32)和 44.4%(16/36),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lt;0.05); A、B 两组主要不良反应均为中性粒细胞减少,A 组和 B 组Ⅲ、Ⅳ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分别为 53.1%和78%,有显著性差异(Plt;0.05)。结论 紫杉醇脂质体联合卡培他滨方案治疗蒽环类失败复发转移性乳腺癌优于紫杉醇脂质体联合吉西他滨方案,不良反应可以耐受。
【关键词】乳腺癌 紫杉醇脂质体 吉西他滨
【中图分类号】R7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31-0130-02
背景:乳腺癌是目前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危害着全球女性的生命和健康[1]。手术、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以及靶向治疗等多种治疗方法的出现,延长了乳腺癌患者的生存期。但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疗效不佳仍是临床难题,我科对复发转移性乳腺癌进行了以紫杉醇脂质体为主方案的治疗[2],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在我科住院的60例女性患者均依据病理学诊断为乳腺癌,年龄30至65岁,中位年龄48岁。全部病例均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或根治术,术后均行辅助化疗,其中40例曾行放疗,38例曾行内分泌治疗。绝经前22例,绝经后38例。转移部位:肝转移33例,肺转移20例,骨转移24例。本组病例均为蒽环类药物治疗失败的晚期乳腺癌,治疗失败的标准为:①含蒽环类药方案辅助治疗后一年内转移或复发者;②晚期乳腺癌以含蒽环类药物方案治疗2周期以上无效者。
1.2治疗方法
A组34例接受紫杉醇脂质体联合卡培他滨方案,紫杉醇脂质体175mg/m2静滴,第1天;卡培他滨950mg/m2,每日2次口服,第1-14天,21天为1周期。B组26例采用紫杉醇脂质体175mg/m2静滴,第1天;吉西他滨1250mg/m2,第1、8天静滴;21天重复一次。治疗2个周期以上评价疗效。
1.3疗效评价
1.3.1缓解率
根据 WHO 统一标准进行疗效评价:
① 完全缓解(CR):可见病灶完全消失,至少维持 4 周以上。② 部分缓解(PR):肿块缩小 50%以上,维持 4 周,无新病灶出现,无任何病灶的增生、恶化。③ 疾病稳定(NC):肿块缩小不到 50%或增大不超过 25%,无新出病灶。④ 疾病进展(PD):肿块增大 25%或出现新病灶。缓解率(有效率)RR 为 CR+PR 例数占所有病例数的百分数。
1.3.2不良反应评价标准:
按 WHO 急性及亚急性毒性标准分为 0-IV。如标准中未列出的不良反应则分为:0(无);I(轻度),不影响正常生活;Ⅱ(中度):虽对正常生活有影响,但能耐受;Ⅲ(重度):反应严重不能耐受,须治疗;Ⅳ(严重度),危及生命。
1.4统计方法
计数资料有效率比较经 X2检验或确切概率法。计量资料采用 t 检验,两组疾病进展时间利用 Log-Rank 检验。Plt;0.05 有显著性差异。
2 结果
2.1临床疗效
共给予2个周期的治疗,A组34例,其中完全缓解4例(11.8%),部分缓解15例(44.1%),稳定5例(14.7%),稳定4例(11.8%)。B组26例,其中完全缓解1例(3.8%),部分缓解10例(38.5%),稳定9例(34.6%),疾病进展6例(23.1%)。A组和B组的有效率分别为55.9%(19/34)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