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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水工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水工工程标段) 已
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号:1419340000068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
化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5 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水工结构按8 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
设计年通过能力164 万吨,按300 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岸线;管架及支架、油工艺、给排水、消
防、通信、电气控制、环保等工程。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基地。
施工条件:(1)由于本工程上下游两侧的危险化学品码头均已投产,危险化学品船舶靠离泊作业密度
大,船舶靠离泊、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存在影响或禁止施工的风险,故施工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和相邻的东莞市阳
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施工。(3)招标人有偿提供预制场地,位于疏港大道旁,面积约
5000 平方米,费用为人民币5000 元/月,招标人协助中标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2.2 招标范围: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扩建工程(水工工程标段),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凿岩工程、码头平台工程、监测检测工程(以施工
图为准)。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计划交工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7 日,实际工期从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2.4 招标控制价为96 元。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提供2014、2015 年和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要
求公司在上述年度中均处于盈利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六年(201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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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工程是指完成过 1 项 5 万吨级或以上高桩码头工程施工项目)。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
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的规模、类型等信息以合同协议书或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中载
明的信息为准,业绩完成的认定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日期或其所载明的交工(或竣
工)验收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
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5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
(1)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类别为港口与航道工程,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即2017 年9 月至2018 年2 月)投标人为项
目经理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
(2)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的建造师;
(3)具备港航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港口航道、水工、水工建筑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 类证),
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的打印页,上述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5)项目经理近六年(2012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质量合格的港口或航道施工总承
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业绩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签名为准,业绩的规模、类型等信息以合同协议书或交工(或
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业绩完成的认定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日期或其
所载明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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