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一般规定4.2室内燃气管道布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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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室内燃气工程使用卡压粘结式薄壁不锈钢管道输送的燃
气气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中的规定。
4.1.2 室内卡压粘结式薄壁不锈钢管管材应根据输送燃气的
类别及其性质、使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选择,且壁厚
不得小于 0.6mm ,管道、管件和厌氧胶的质量应符合本规程
的规定。
4.1.3 薄壁不锈钢管不得承受除自身重力和二次应力外的其
他外力。在人员、车辆和其他可能触及薄壁不锈钢管并使之受
损的环境,应采取有效的管道保护措施。
4.2 室内燃气管道布置
4.2.1 室内燃气管道中,立管、水平管、燃具接管的布置,
阀门、计量装置和管道附件的布置,均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
范》GB 50028—2006 中的第 10.2 节和第 10.3 节相关规定执行。
4.2.2 燃气管道之间的距离,在确保安装和维护的前提下,
宜紧凑布置,同一平面最小净距不应小于 20mm 。
4.2.3 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
小于表 4.2.3 - 1 的规定;与墙面的净距,不宜小于表 4.2.3 -2
的规定。
表 4.2.3 -1 燃气管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mm
1
与燃气管道的净距
管道和设备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100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
250 (采取有效措施可
电缆
适当减小 )
50
电 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从所 做 的槽或管子的 10
气 边缘算起 )
设 电压小于 1000V 的
备 裸露电线 1000 1000
配电盘或 配电箱、
300 不允许
电表
电插座、电源开关 150 不允许
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
相邻管道 20
道的安装和维修
表 4.2.3 -2 管道与墙面最小净距 mm
公称直径 DN ≤32 40 50 ≥60
与墙面净距 3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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