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官方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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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K08-001
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录
1 总则 1
2 工作机构 2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3
4 许可程序 4
4.1 申请和受理 4
4.2 企业实地核查 5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5
4.4 审定与发证 6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6
5 审查要求 7
5.1 企业生产水泥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7
5.2 企业生产水泥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设施和检测设备 8
5.3 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2
5.4 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12
6 证书和标志 15
6.1 证书 15
6.2 标志 16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16
8 监督检查 17
9 收费 18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8
11 附则 18
附件1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产品检验范围 19
附件2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3
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41
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42
附件5水泥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43
附件6检验报告 46
附件7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50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泥产品划分为3个产品单元、24产品品种,通用水泥产品单元划分强度等级(见表1)。
表1 水泥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强度等级
产品单元 序号 产品品种 强度等级 通用水泥 1 通用硅酸盐水泥 32.5、32.5R、42.5、42.5R、52.5、52.5R、62.5、62.5R、 2 钢渣硅酸盐水泥 32.5、42.5 3 砌筑水泥 12.5、22.5 4 镁渣硅酸盐水泥 32.5、32.5R、42.5、42.5R、52.5、52.5R 5 石灰石硅酸盐水泥 32.5、32.5R、42.5、42.5R 6 磷渣硅酸盐水泥 32.5、32.5R、42.5、42.5R、52.5、52.5R 7 钢渣砌筑水泥 12.5、22.5 特种水泥 1 快硬硅酸盐水泥 2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3 铝酸盐水泥 4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5 低热微膨胀水泥 6 油井水泥 7 道路硅酸盐水泥 8 硫铝酸盐水泥 9 白色硅酸盐水泥 10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快硬铁铝酸盐水泥 11 明矾石膨胀水泥 12 自应力铁铝酸盐水泥 13 彩色硅酸盐水泥 14 低热钢渣硅酸盐水泥 15 钢渣道路水泥 16 硫铝酸钙改性硅酸盐水泥 熟料 1 通用硅酸盐水泥熟料 注:1.通用水泥产品单元中,高的强度等级覆盖低的强度等级。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注明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指批准该企业所生产的水泥最高强度等级。企业获取本单元中任一品种批准的强度等级通用水泥生产许可证,允许生产本单元内其他任何品种同(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水泥产品。
2.水泥厂申请通用水泥产品单元,强度等级52.5(含)以上的,可覆盖第三单元熟料,允许企业对外销售通用硅酸盐水泥熟料;强度等级低于52.5的,必须申请熟料产品单元,才可对外销售通用硅酸盐水泥熟料。
3.生产特种水泥的企业应按照特种水泥单元中的各个品种分别申请。企业获得特种水泥生产许可证,允许生产该品种任一等级的特种水泥。 1.2.1 本细则中生产通用水泥的水泥企业按生产工艺划分为水泥厂、熟料厂、粉磨站和配制厂四种类型。水泥厂指包括原料处理、生料粉磨、熟料煅烧、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熟料厂指包括原料处理、生料粉磨、熟料煅烧、生产工序的企业;粉磨站指包括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配制厂指包括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
1.2.2本细则中生产特种水泥的水泥企业,必须具备完整的熟料和粉磨生产线,不允许外购熟料,不允许存在独立的特种水泥粉磨站。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泥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泥产品。
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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