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HF-R48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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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 DIC-018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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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重要使用说明
版权警告:
未经授权记录版权保护资料可能会侵犯版权所有人的权益并违
反版权法。
为了减少电击的危险,请勿将本产品放置在滴水或溅水的地
方。
主电源插头作为切断设备来使用。发生事故时,请立即拔除主
电源插头。
使用交流适配器时,请勿用布包裹或覆盖它,并且勿将其放置
在受限的狭小空间中。
CA-110E的识别牌位于底部。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部件名称 Y
铅 汞 镉 六价铬 多溴联苯 多溴二苯醚
OP
(Cr(VI))(PBB) (PBDE)
(Pb) (Hg) (Cd)
C
电气实装部分 × ○ ○ ○ ○ ○
金属部件 × ○ ○ ○ ○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
在SJ/T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
含量超出SJ/T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FOR P.R.C. ONLY
本标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的电子信息
产品、标志中央的数字代表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
2
微功率( 短距离) 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 使用频率:2.4 - 2.4835 GHz
■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 (EIRP):
天线增益<10dBi 时:≤ 100 mW 或≤ 20 dBm
■ 最大功率谱密度:
天线增益<10dBi 时:≤ 10 dBm / MHz(EIRP)
■ 载频容限:20 ppm
■ 帯外发射功率 (在 2.4-2.4835 GHz 頻段以外)
≤ -80 dBm / Hz (EIRP)
■ 杂散辐射等其他技术指标请参照 2002/353 号文件
1.不得擅自更改发射频率、加大发射功率 (包括额外加装射频
功率放大器 ),不得擅自外接天线或改用其它发射天线;
2.使用时不得对各种合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产生有害干扰;一
旦发现有干扰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
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3.使用微功率无线电设备,必须忍受各种无线电业务的干扰或
工业、科学及医疗应用设备的辐射干扰;
Y
4.不得在飞机和机场附近使用。
使用的地区 COP
LEGRIA HF R48和 LEGRIA HF R46 符合(截至 2013 年1 月)以
下列出地区的无线信号法规。 有关可能用到本产品的其他地区
的详情,请通过本使用说明书背面列出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地区
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中国(中国大陆)、
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
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
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新
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新加坡、斯
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型号
ID0020: LEGRIA HF R46 / LEGRIA HF R48
3
商标声明
• SD、SD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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