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 PAGE 9 —
2018年昆山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环保厅、苏州市环保局和昆山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贯彻落实《江苏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稳妥实施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加快推进独立、权威、高效的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263”专项行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全市水、气、声等生态监测网络,结合全市水环境整治、河长制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水质自动站建设、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成吴淞江流域等60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监测数据上传昆山市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平台,供管理部门、各区镇共享。
2.全力配合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落实好《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0号)文件要求,2018年5月底前完成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填平补齐工作,7月底前完成联网工作。并按照国家要求更新补齐仪器设备,完善质控、数据传输等功能。继续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网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在国控空气监测自动站事权上收的基础上,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非国控空气监测自动站的联网工作,省控及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上收工作。
二、深化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
3.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与气象部门、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会商机制,提高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准确率,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为应急管控提供决策支撑。
4.做好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工作。按照上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网格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及时向下传导压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到每个镇(街道)。完成陆家镇空气自动站建设工作,监测数据上传昆山市环境质量监测监控平台、纳入区镇空气质量考核。
5.全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维护和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所有监测站点稳定运行,数据真实有效。每月编制空气质量监测月报;每季度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分析,开展区镇环境空气质量考评,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报告。
三、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有力支撑清水行动
6.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水十条”技术支撑。按照《“十三五”江苏省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国控、省控、市控、国考、省考、市考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工作。每月编制水环境监测月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结果表,每季度开展水环境质量分析,为实施水环境质量考核、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支持。
7.加强重点流域和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市“263”办、市河长办相关要求及市长环保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书考核要求等,认真组织做好吴淞江、太仓塘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专项监测工作,河长制、达标销号、黑臭河道整治水环境监测工作,区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等,动态编制和发布有关监测结果和通报,每季度提交区镇农村水环境质量考评结果,为重点断面达标整治工作、河长制工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书考核等提供有力支撑。
8.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与预警工作。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并按规定统一公开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要按照苏州市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工作要求,做好阳澄湖进出河道水质监测工作,每月编制和报送监测月报,每季度开展水质状况分析。要围绕“两个确保”目标,继续做好太湖、阳澄湖安全度夏和枯水期应急预警监测,4-10月期间,联合水利、气象等部门继续实施好全市蓝藻监测预警工作机制。
四、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有力支撑净土行动
9.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2018年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并完成已关闭搬迁化工企业用地调查的总体部署,全力做好土壤环境监测与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配合上级环境监测中心做好信息采集、采样、制样、流转、分析等全流程质控,加强现场质控检查、样品定期考核、数据质量审核,编写质控报告与总结。
五、加强生态遥感监测,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0.做好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测评。配合上级环境监测中心加强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采用多源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全市生态系统类型数据,综合分析、客观评价我市生态环境现状与变化。
11.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