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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来源:国家留学网 人气:650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1月5日前
准备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1月5-15日
申报
申请人网上报名;推选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申请由所在地区(单位、部门)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查阅 受理单位一览表)。
3
1月20日前
提交申请
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
2-3月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发放至受理单位
5
4月起
语言准备
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
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点击查阅 各培训部联系方式)
6
办理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详见 《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7
国外报到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 选派计划
第三条 2018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第四条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六条 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 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第八条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英镑的Bench Fee。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九条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第十条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第十一条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第十二条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第十三条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第十四条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第十五条 外语水平应符合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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