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工作规章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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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 在院长、主管院长及保健部领导下,做好全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业务技
术指导, 生命监测、 开展和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科研工作, 负责医院二级 科室业务
的开展。
二、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 提出相应干预措施, 为上级主管行
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做好全市 0~6 岁儿童的保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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